第285章突发命案(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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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统计,吴以海一共偿还了亿元,远远不够结清本息,于是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将吴以海诉诸法庭。

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副总总理陈巨开清楚地记得,开庭当日,吴以海没有出庭答辩,法官在庭审现场给他打电话,他的回复是:“我不来现场,我找任刚接头。”

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偿还欠款的判决,却几乎查不到吴以海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除了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进行追偿外,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的任何人都没有对吴以海进行过上门逼债、打电话催债等特别的举动。

除了这笔3亿元的欠款,任刚还为吴以海另一笔3000万元的天宁市商业银行贷款做了担保人。

在吴以海无力偿还这笔款项款时,任刚承担了连带责任,为了不上征信黑名单,任刚替吴以海偿还了这笔本息。

在陈巨开看来,吴以海根本没有杀任刚的理由。

作为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执行副总经理,陈巨开当然看到过吴以海曾几次约任刚见面,双方在办公室里有过争吵,但没有过激行为,更没有发生身体冲突,为此刺杀事件发生得非常突然和意外。

不过,通过警方周密的调查,发现应该是吴以海积怨已久后的爆发。

警方发现吴以海曾经写了一则实名举报的长微博,控诉任刚以债务为由,对他施行巧取豪夺的套路,导致妻子因压力过大而跟他离婚,他本人也因精神压力和心理抑郁,患了癌症和哮喘等多种疾病,每天还要面对上门的讨债人,疲惫不堪。

吴以海在举报文章中称,他当初为收购天胜公司65%的股份,向任刚借了3亿元。

最终令吴以海气愤的是,自己当初确实签订过一份《保证合同》,将天胜公司80%的股份登记过户至任刚指定的江明优名下,但任刚擅自用天胜公司的印鉴,并私刻持有天胜公司20%的股份另一名股东的印章,伪造了第二份《保证合同》,以天胜全部股权为此前的3亿元借款作担保。

只是,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否认了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刚“私刻印章”、“伪造保证合同”等行为。

后来,任刚为了搏一把,以天胜公司为担保,通过天宁市海泽公司向天宁市商业银行贷款2亿元。

不过,天宁市商业银行最终发现这笔贷款的真正用途,担心这笔贷款收不回,便立即要求海泽公司归还贷款。

海泽公司则要求天胜公司以及任刚还款,后来因吴以海夫妇欠任刚债务而向他们提出了代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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