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六十七章(8 / 10)
因为心虚,他走在队伍末尾,想等着第一批的结束后再要题字,可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对,第一批明明只有五十人,怎么多出来了三十多人。「虽然匪夷所思,但他在国外真的蛮红的」
「也不奇怪吧,长得这么好看,还什么都会,如果不是粉我本命太久我也……爬墙了」
「划重点,好看。我还不知道你们的德行」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真实」
约翰正想要不要算了的时候,季维无奈地笑了笑,让他们拎好商品排队:“那我们快点,大家说下想要的题字,然后在我左手边排队等候。”
约翰一开始以为季维说的快点是让他们动作快点,直到后来才发现并不是。
人群出现了一阵骚乱,不少人开始惊叹。
约翰不解地朝前望,少年专心致志地写字,阳光映在他的脸庞上,肌肤白皙得就像是春日山巅融化的雪。
可能太好看了?
约翰嘀咕道。
他这边排着队,他老板付完账也过来了,和他并排站在一起。
排了几分钟。
约翰惊讶速度这么快,把之前想好的题字对着少年说出来,他怪不好意思的:“想写,季维给好朋友约翰。”
少年点头,腼腆地冲他笑了笑。
约翰觉得,他好可爱啊。
心都要化了。
他放下手里包装好的商品,排到了左边的队伍才想起,咦,还没题字。
他终于知道之前的大家为什么惊叹了,因为季维让他们把题字内容都说了一遍,然后再统一题字。
这,能记住吗?
约翰不由得为少年担心。
「季维记忆力有这么好?我一直以为他只是记图像厉害」
「唉,不敢发言了,怕被打脸by一名经常被季维打脸的普通观众」
「八十多句话要记住内容和顺序,一句话差不多八个字,其实也不到一千字诶,小学背课文不也这么多吗」
「但你想想时间,说一个人走一个人,基本是秒记,还是八十多句没有联系的话,比背课文难多了好吗」
最后一个人说完题字。
季维开始沾墨,下笔。
他写的不是楷书,而是行楷,兼之又是小字,所以速度很快,可以说是行云流水。
他身段挺拔笔直,低着头,左手微微扶着右手的衬衫衣袖,以免染上墨渍,明明穿的只是简简单单的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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