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可悲的时代(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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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六,小孩无西人同伴则不准入内花园。”这块牌子从1890年开始已经竖了36年,而且还要再竖2年,到1928年才会取消,虽然没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提炼过那么赤果果的露骨,可实际效果是一样的。

说到底还是华人不能进,犬不能进,为这块牌子洗地的人真不知道得有多贱,如果说当时华人素质低才不让进,那现在德国闹的事怎么说,怎么没见哪个公园挂个牌子“xx人不准入内”。这种人就是出去卖都卖不出好价钱,因为他自己都不没给自己定价,有根骨头就兴高采烈摇尾巴了,还要去显摆,“这是‘大人’给的骨头,你们没有”。

从中国往南,在当时的南洋,无论华人富商多有钱,晚上想出门也得靠着找来日本“技师”才能避免被警察抓,因为南洋的洋大人有宵禁,为了社会治安,晚上不让诸多人等上街,华人是在宵禁之列的。日本“技师”为啥不禁,人家打赢了修了中国第一条铁路,建造了中国第一艘轮船、中国第一艘军舰,建设了中国第一座钢铁厂,开办了中国第一所大学,创立了中国第一座兵工厂,建成了世界第七、亚洲第一的北洋舰队的英明神武的慈禧老佛爷领导下的大清,后来又干翻了欧洲老牌列强毛子国,也是妥妥的新晋列强,自然要享受列强待遇,就是当“技师”也一样,尔等屁民想晚上出门,还得靠“技师”的身份开路。

而在太平洋对岸,华人则享受着自由民主的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专门针对某个族群限禁外来移民的法案―――《关于执行有关华人条约诸规定的法律》,即通常所谓的1882年美国排华法案。

该法案是美国历史上对移民最为严厉的限制之一,按照该法案在十年内禁止那些被雇佣为矿工的华人劳工进入美国,否则将遭到监禁或者驱逐。任何华人离开美国后想要再次进入美国必须要获得许可,而且法案剥夺了华人移民的美国公民权,从而使华人永久孤立。

注意,“公民权”,不懂得自己查资料去。

到了1884年的修正案更收紧了允许先前到来的入境移民离开美国和回国的规定,同时阐明,该法适用于一切华人而无论他们的国籍为何,也就是说人家一百多年前就已经进入看脸的时代了,什么“双非”、“海外产子”,在这条法令面前还真全都是浮云。而法案通过10年后,1892年,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十年之期届满,该法案干脆被所盖瑞法案(gearyact)延续,并且没有终止日期,没有终止日期,没有终止日期,不用十年一审了。

结果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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