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浮山与洪洞(2 / 3)
不佳的乡绅的馈赠,直接破寨抄家。以闯军此时的人数和装备水平,已经没有什么寨子能挡得住他们了,就是浮山县城也一样能攻下,只是那样动静太大,会招来官军。
虽然会造成一定的伤亡,也难免误伤无辜,但是对闯军的发展是有利的,在作战过程中,新拼凑起来的队伍得到了磨合,饮食标准也从仅能裹腹变成了能吃饱饭。再加上纪律巡查过程中严惩了一批人,士兵偷鸡摸狗的行为有所收敛。
王瑾在纪律巡查中还发现了一点,只有军官可靠的队伍纪律才能好。凡是由七队、八队老兄弟担任小管队的小队,军纪一般都能得到较好的执行。延川之战后才入伙的人担任小管队的小队,在纪律执行上就经常不那么严格。但是这个问题现在还无法解决,能当上小管队的只有三种人:资历深的老兄弟、入伙晚但功劳特别大的、带着几十人来投奔的。后两者在纪律执行上要差一些,但是如果把他们撤换了,谁还肯拼命?谁还敢来投奔?新老兄弟混编已经是能做到的极限了。
总而言之,现在除了尽量让士兵吃饱,再用军法威慑外,也没有别的什么有效办法能加强军纪。本时空“兵”这个字往往是地痞流氓的同义词,闯军的纪律到了现在的程度,这么长时间都没闹出人命案来,李自成已经很满意了,但上辈子见惯了人民子弟兵的王瑾总还是觉得不足。李自成也不拦着王瑾,有这么一个活阎王盯着,士兵们不会闹得太过分,他也盯着王瑾,别让王瑾闹得太过分。
适当杀一部分**作为威慑,李自成是同意的,否则队伍就没法带了。但同样不能由着王瑾把犯错误的人都杀了,那样队伍也没法带了。王瑾在初期杀人立威,已经把基调建立起来了,接下来便不必事事都杀人。
比如说攻破了几个寨子之后,守寨的乡绅乡勇有阵亡的,有被处决的,留下了不少寡妇孤女。就有人把她们据为己有,安排到了妇女营中。张礼向李自成反应了此事,李自成虽然看不惯,但还是默许了。第一是因为这些女人家里没了男丁,就算被放回去也很难生活,第二是娶老婆乃人之大欲,李自成也没法在这方面和部下们对着干。尽管抢老婆这事不像好汉所为,但已经成了既成事实,李自成也不好再说什么。因此他只是让张礼做好登记,明确谁是谁的老婆。同时做好调查,决不能有霸占有夫之妇的现象。允许娶了妻的人轮班探视妻子,但是不允许男女混居。
在浮山县,闯军为了磨合队伍耽误了不少时间。如果他们径直前往隰州,那将会从平阳府城经过,李自成觉得眼下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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