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去拉吧玩(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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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叫微服出巡,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好不好,唐伯虎还当家丁呢。”

苏明筝想换换心情,今晚就偏不当苏大姐,就当个上班族,看会不会有人喜欢我?嗯,那些无聊公子哥可能就是这样的心情吧……

“对了,先去换钱,除了信用卡我身上就只有大钞了,多的钱还得藏起来。”换装后的苏明筝推着方程翰的背,硬是把人给推走了。

“钱给我呀,喂!我真的,我帮你保管呀──”被推着走的期间方程涵还这般大喊。

方程翰领路的那家拉吧座在西区有名的彩虹广场内部,虽然入口在地下室,生意却显然不错,电子音乐声和人声相互喧腾,人们摩肩擦踵,由楼梯往店内前进得随时准备让路,避免撞到人。当然,里头的人九成五是女性。

像方程翰这类混在其中的男人基本就像透明了,一被看破男儿身就不再有人多理会,让他哀叹了一下美色无人赏。想爷在基吧可是叱咤风云,他怀念了。

苏明筝就安安静静地跟在损友背后,像个不善交际的面瘫。

点了两杯酒,方程翰又哀叹了一声,苏氏后宫大计果然泯灭于无形,他都不好意思跟那个朋友打招呼了,因为没啥好夸耀的。

这都是因为主角太过低调,尽管相貌并没变,但酒吧光线那么昏暗,谁会一下看清别人的长相,要吸引人注意还是得靠『闹』,衣着能夸张就更夸张,声音能多响就多响,做人有多能起哄就尽量,越是这样就越能吸引人注意,就有机会狩猎到自己的对象。

苏明筝拿杯莫吉托坐在角的桌子,叼着根吸管悠悠地喝饮料。如果是平时的她,不需要闹,只需要走进来就像女王降临,脚下都像自动生成红地毯,这是因为气势,或者有些人的『气郴,当然身上名牌造出的光环也不可或缺,甚至是脸上的表情、身上的仪态,不过这时候苏大姐都收敛了。

背刻意微微驼着,就像有些太高太瘦的人习惯性的那样,眼光也不与人相触,一个自信的人是不怕与人四目相接,所以太过坦然地与人对视,习惯的气势就会泄露,不如不要对视,当然这样会让人觉得畏缩孤僻,身上的萧索又酿造一股疏离的气质,因此暂时无人与她搭讪。

这家拉吧走的是活泼路线,店内有个高起的舞台,适合有表演欲的人上台表现,舞台的左方设有一个圆形的高台,高台上架着麦克风,应当是提供给有音乐专长的人。

既可以跳舞,又可以唱歌,酒吧主人考虑的倒是很全面。

苏明筝坐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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