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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鞅也因为变法有功而被提升为大良造(第十六级爵位)。为了进一步巩固封建制,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秦国迁都咸阳,同时公孙鞅又开始主持了秦国的第二次变法。这一次变法的大致内容是:(1)推行县制;(2)废井田,开阡陌;(3)制定秦律;(4)统一度量衡;(5)烧诗书,禁游学,实行愚民政策。此次变法的成效也很大,公孙鞅还因此被分封在了商地,所以后人又把他称为“商鞅”。

商鞅变法改革近二十年,取得了突破性的功绩,它彻底改变了秦国的后面貌:“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此次变法对内打击了旧贵族的保守势力,促进了社会安定、生产发展和国力的增强。秦国终于由一个被中原诸侯国视为夷翟之邦的国度,而一跃成为了令关东诸国闻之胆寒的虎狼之国,从此“诸侯卑秦”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了。后来,商鞅还几次率军对外出征,也开展一系列的外交活动,结果都取得了成功。它使得魏、赵两国不敢再轻视秦国,还收回了部分河西之地。由此,商鞅将一个后的秦国变为了发展中的秦国,为建立一个更加强大的、灭六国而统一中国的秦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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