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你跑?我便要追(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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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倾城太子妃!

花倾城只觉得头疼欲裂,意识里自己在巨浪里浮浮沉沉,大量的河水涌进嘴里,鼻子里,耳朵里……后来,似乎有一只手,抓住了自己,有一个强而有力的臂弯,将自己紧紧抱住……“咳咳咳……咳咳咳……”花倾城一阵剧烈的咳嗽,从昏迷中转醒,一睁开眼,便看见司空朝歌那双要吃人的眼睛。花倾城本能地向后缩了缩,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不敢抬头再去看他的眼睛。司空朝歌沉着脸,没有说话。相识以来,花倾城眼里的朝歌一直都是大大咧咧、风风火火,突然之间,他沉默了,满脸肃杀之气。花倾城惊觉,这个男人身上有着与生俱来的帝王之气,帝王之威。

“为什么?”

“不为什么……”身为花家人的骄傲迫使花倾城仰起了脸,毫不避让地迎上他的目光。

“为什么要跑?”司空朝歌不死心地再次问道。

花倾城原就心中有愧,气势上便像是短了一截,喃喃道:“我就是要跑,就是要跑……”

“你跑?你跑!我便追!”

花倾城一愣,司空朝歌说这话的时候,没有半点玩笑之意。那一张脸,近在咫尺。司空朝歌其实长的并不出色,没有闵词那般俊逸冷漠的气质,没有禀祀翩翩佳公子的形象。他的五官,拆开来看再平凡不过了,可齐聚在他的脸上,整个人便给人一种说不出的俊朗丰盈的感觉,剑眉星目,眼睛深邃得像一弯深潭,平时清可见底,此时却高深莫测;鼻梁挺直如刀,英俊的脸庞带着一丝不拘的野性。花倾城怔住了,司空朝歌此时俯身看着自己,彼此的呼吸都打到对方的脸上,暖暖的,热热的。

“唔……”花倾城吃痛,耳垂处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随即又转为温热的舔舐。

司空朝歌忘情地吻着花倾城的耳垂,闭着眼,眉心紧拧。

“你干什么!”花倾城回过神来连忙惊慌地推开他,拿手护着自己被咬破了的耳垂。离开那温热的舔舐,耳垂疼的无法遏制。

先楚后宫有一个传说,皇帝爱上了大臣之女。那女子原是有夫家的,只是未过门夫家便病逝了,霜居在家。皇帝无法自拔地爱上了那女子,女子却拘于世俗之礼不敢接受。最后,皇帝咬破了女子的耳垂,对天立誓,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女子感动,便嫁给了皇帝。自此,相爱的人咬破对方的耳垂,便成了约定终生的一种仪式。

“花倾城,你敢再跑,就是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把你追回来!”司空朝歌的眼睛亮得吓人,眼底是势在必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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