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进入,再见故人(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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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今天是老黄的婚礼,不然我们就再揍那孙子一次。”陈凯捏了捏拳头。

“对了,你花怡见公司老总去了?出席一个婚礼,还要向领导请示?”林风疑惑地看着陈凯,花怡看着不像那种人啊。

“你不知道吗?”

陈凯愕然道:“花怡上次不是给你了吗?她是华太集团人力资源部的总监,方文就是华太集团的董事长,花怡虽然能力足够强,但也是有老黄这层关系,职位才升得这么快。”

“哦,难怪。”林风恍然点头。

两人聊了几句,林风也和其他四个同学打了声招呼,不过也没怎么话。

毕竟,三年过去了,那四个同学也都是从外地赶来的,林风并不熟,也只剩下‘老同学’这么一层可有可无的关系而已。

而且,只要有点脑子,就知道这婚礼的规格不,因为方文的存在,会有不少社会名流出席婚礼。

在这种情况下,还愿意千里迢迢地赶来参加婚礼的,不是特别有自信的人,就是二愣子。

也别什么师生情怀,老黄在学校是大女神,暗恋她的有不少,但要到师生感情那就是扯淡了,三年过去,就算是亲戚朋友都会有些陌生,更别如今教育下的师生了。

从衣着品味就能看出来,这四个同学明显就是混的比较好的那种。

毕业半年而已,就混到带名表、名包的地步,不是家里特有钱,就是有人脉,否则就算是名牌高中毕业的高中生,也不至于混了半年时间,就随处可见名牌。

从社会层次上来看,这四个同学的确是比同届的其他同学高不少。

既然有自信来参加这场高规格的婚礼,自然也有把林风这个一身普通牌子的老同学不放在眼里的自信,固然微笑以对,可也仅仅是礼貌而已。

至于林风,他早就想通这些无聊的道理了,自然也没放在心上。

过了一会儿,花怡从不远处的鲜花门外走了过来。

“林风。”

花怡对林风微微点头,就算打过招呼了,林风假装找工作那几天,成天给她和陈凯当电灯泡,也算是比较熟了。

林风打量她一眼,笑道:“今天总算是没穿职业装了啊。”

“正好你也在,老黄刚才还提到你了,你也过来吧。”花怡了一句,又看向陈凯:“董事长想看看我男朋友,你和我一起过去吧。”

林风咳嗽一声,“老黄的……额,新娘,该不会因为初中的事情整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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