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虎爷,我捡到个人(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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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扁平的,而不是圆柱形的,接触面积,更容易扎进猎物身体。

回到洞里,火快熄灭了了,连忙添了点柴,重新把火势燃起来。找到思路。便开始制作骨矛,扁平的物品确实比圆柱的难以打磨,费了一下午时间,在火熄灭前,制作出了两根很合适的骨矛头。

用鹿皮切条,紧紧拴在石矛的根部,向前刺了一下,感觉还挺顺手。以前看电影里,西方骑士有标枪,一投一个准,现在陈默即将化身为虎骑士,横扫八荒。

虽然剑齿虎不一定让骑。

陈默知道为什么原始人喜欢穿皮裙了,不是因为没有针线缝纫,而是蹲下起来方便,不用提裤子,不用系腰带。

可能是昨晚上冻到肚子了,这一顿淌稀淌的,让陈默腿都软了。用草擦屁股,太难受了,陈默立志要在原始社会中建立一个草纸厂,为光大原始人类解决如厕的问题!

背着骨矛,拿着棒骨,陈默来到河边那块盆地,大的猎物抓不到,陈默想用野兔祭一下新出炉的武器。

也可能因为陈默现在居住的山洞多年没有原始人居住了,并且陈默身上也没有什么危险气息,草丛里的野兔对陈默并不害怕,还经常立起身子观察这两脚直立的动物。

“你们的父辈没有告诉你们人类照样危险,那么今天就让我,水军部的酋长告诉你们,我们人类最喜欢吃兔子了!”陈默完便把骨矛对准野兔投去。

力道很大,但是准头很差,野兔好奇的跑到骨矛边闻了一下,然后又看向陈默,嘟嘟嘴。

这可是挑衅的信号,陈默不能忍,又把另一根骨矛投向野兔,跟巧的又一次擦身而过。这次兔子感觉到了危险,扭头就跑。

陈默捡起骨矛,觉着还是多练习练习,要不出来白费力气,去河边看看能不能抓到鱼,烤鱼也不知道虎爷吃不吃。

这次河边没有野鹿的脚印,野鹿妈妈肯定伤心的去了另外一处求生存去了。陈默站在水里,拿起骨矛对水里游过的鱼用力扎去,没扎到。

连扎了几次,陈默还是觉着摸鱼比较靠谱,水里这么多鱼我扎不到,还摸不到吗。

这时很少有动物猎食水里的鱼类,不像21世纪,都在钓鱼,河里过半斤的鱼都是大鱼。现在的鱼都很大,也很傻,陈默很容易的就在水草里抓住了一条大鱼,草鱼?!大概有五斤多重,很滑,手脚并用,才扣住鳃把鱼抓起来。

用草把鱼穿起来扔到岸上,继续摸鱼。摸鱼不仅仅靠技巧,最重要的是运气,像陈默这种宅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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