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白日放歌须纵酒(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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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狗伸出后腿挠了挠脖子,意犹未尽的砸吧嘴。“你爷爷我喜欢。”

乞丐收起了瘦弱的胳膊,咧开嘴笑了,这种笑容竟然出现在这样脏兮兮的脸上,这让土狗看得有些恍惚。他想到了跟隔村母狗在高粱地里奔驰冲刺的曾经,是啊,那时候的他还是威风堂堂的宛陵梅氏。

宛陵梅,宛陵香,宛陵土狗一级棒。

陈狗腾一手托着腮帮,一手帮眼前瘦骨嶙峋的狗按按筋骨。前天,鄞城大雪,天寒地冻,他蜷缩在曲江楼外,巴望着能够等到一点残羹冷炙。突然曲江楼内像是炸开了锅,他踮起脚看到酒楼里刀光剑影,血肉乱飞,时不时有人撞上纸糊的窗户,在洁白的大街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下,身后拖着长长的红色印记,像是一朵朵梅花。

纷乱中,一只直立行走的狗,准确的是一只抱着酒壶还能直立行走的狗,踉跄着扶墙而出。

十三岁的陈狗腾从来没见过这么清俊脱俗的场景。

最容易发生命案的酒楼很坦然的在发生命案,打斗场面如火如荼,双方厮杀好似要将滔天的仇恨都用在这刀光剑影之中。这时,一只土狗,一只鼻头上有一撮黑毛的土狗,抱着酒壶,拉着衣衫褴褛的乞丐,奔跑在宽敞的大街上。

十三岁之前,陈狗腾的人生好似是在地上匍匐前进的蚂蚁,十三岁之后,他就成了下水道里乱窜的老鼠。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毕竟陈狗腾在原书中只是露了个脸。幽元十四年,鄞城发生了一起的交通事故,事故共造成两人死亡,其中一名死者是福祥庄当铺老板的儿子,那另一名呢?县志中并没有做任何记载。

也就是十三岁的陈狗腾没有在那天遇到一只鼻头上有一撮黑毛的土狗,那么他就会在几天后死在青睛兽的蹄下。

就这一点而言,陈狗腾的确有些男主角的风范,然而,其实并不是。就算他活了下来,也只是天道的疏忽。

天道难道会因为自己的疏忽付出什么代价吗?当然不,对于天道而言,凡人怎样,就随他怎样。凡人想怎样,就随他那样。

凡人想怎样呢?树木要发芽,冰川想融化,土狗想喝酒,乞丐要吃肉。

跟着宛陵一枝梅难道会缺肉吃吗?赌上宛陵氏的自尊与骄傲,土狗站上城头开始无声嚎叫,这迷之嚎叫越传越远,直至鄞城的远郊。

不一会儿,伴着踏踏的马蹄声,一个黑点出现在远方的夜幕中,像是朝着鄞城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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