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 5)
。”
这一点务老叟就没觉得是限制因素,“你也真是够迂腐的,以前有穷氏也没把你有穷氏的人,就算父母不要,首领也不该任由你一个人在深山里自生自灭。”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还计较这些做什么。”
“那你又何必计较方回是不是有穷氏的人?”
“这……”
大羿不出来,他也不知道他纠结什么,可能是因为以前在山里的时候他经常远远的望着有穷氏,寄希望于有穷氏,想有人来接他,给他一个温暖的家,他不想在山里当一个没爹没娘的野孩子,明明他的爹娘就在有穷氏里,同样是经历了旱灾,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还能跟着爹娘生活,大羿曾经一直想,如果有个人能来接他,不管有多苦多累,要干多么脏多么低贱的活,他都愿意,但是直到他二十岁,直到他离开,都没有一个人来接他。
那时候的常仪真的美极了,第一次让他有了安定下来的想法,既然没有人愿意要他,那他就自己组建一个家,四处寻找凶兽的日子不可谓不艰苦,别人看到凶兽都跑,只有他一个人不要命的向前,他不是不怕,但只要想到他能有一个家,他最渴望的东西,多么困难,他都要坚持。
只可惜常仪的心不在他的身上,他羡慕大河伯,宓姬没有常仪好看,也没有常仪尊贵,但是她很娴淑,大河伯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可他的妻子爱他,他的家庭很幸福,有时候人就是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一时头脑发热他竟不要脸的去堵宓姬,让她跟自己走,以为宓姬会像爱大河伯一样爱自己,伊祁放勋曾经自己是个流氓,其实也没什么错,反正跟常仪的家也不成家了。
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回到了有穷氏,本想回山里继续一个人过日子,却遇上了部冲突,而冲突过后,有穷氏竟然接纳了他,让他当他们的首领,而当年那对抛弃了他的夫妻,以及他的兄弟,全都死了,过后就是一直一个人,他那么艰难才能成为有穷氏的一员,对他来,有穷氏将是最终的归属了,对于有穷氏以外的方回,总有一些介意,是心里过不去的坎。
姚重华见此,顺口问方回:“你原来是哪个部的人?”
方回摇头:“不知道,从就在山里长大。”
话音刚,大羿睁大了眼睛看他,“你在山里长大?”
“那是哪个部的山总知道吧。”部与部之间都会划定界限的。
方回还是摇头,“我不是在一座山里长大的,从就有一个老头带着我到处爬山,因为每座山都是有特定的部的,所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