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这是我的名片(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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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货我留在手里怎么处理啊?”老板道,“你也不用给我加钱,四万块钱的尾货你接过来绝对有赚头。”

“我是开饭店的,你尾货给我我也没法儿处理。”林易道,“七万块,行的话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付点定金,明天正式签合同,如果不行那就算了。”

“啧。”老板一脸为难,看看店里的服装,却是纠结不已。他四万块钱的尾货,其实他自己也清楚,这些尾货根本不值四万,服装是讲究季节的,现在是夏季,夏装很便宜的,而卖剩下的冬装、春秋装,今年又过时了,不是新款只能打折处理,所有衣服算起来,拢共也就值个三万块顶天了。现在人家愿意多给一万块的转让费,自己大可将这些尾货卖给那些专门出售打折品的店铺,反倒还能多赚一点……

最关键的问题是转让牌子挂了半个月了,却没一个人愿意接手尾货的,也没一个人能接受超过六万块的转让费的!

“行,年轻人办事儿就是痛快,那咱们定了?”老板咬牙道。

林易当即掏出包,拿了一万块钱出来。

这次回家,林易拿了六万块现金,一方面是当初借亲戚们的两万多块钱要还,在就是当初还从家里拿了三万。不过最终李月娥却只留下了三万还亲戚,剩下三万好歹又塞回给了林易——现在有女朋友了,手里得多备点钱,出门在外大方点,别让人家嫌弃你气,以后不跟你了怎么办?

林易对此哭笑不得,不过还是收了下来,毕竟现在生意刚刚起步,他手里的现金也不多,三万块虽然不多,但也足够新店装修了。

“你给我写个收条,明天你帮忙约一下房东,咱们一块儿签个合同。”林易道。

老板没二话,当即跑去找纸笔,何星宇和徐晓琪却是早已经傻眼了,这可是涉及七八万的大交易啊,这家伙竟然二话不就拍板下来了?

是该他没经验,办事儿不过脑子好呢,还是他办事儿痛快,雷厉风行呢?

嗯,或者最关键的原因是——这钱不是他的!

因为这会儿林易已经掏出手机打起了电话:“佳怡,你们在公司吗?嗯,今天回不去了,在这边找到个房子,对,明天你和媛媛一块儿过来一趟,把合同签一下的……”

看看,这明显就是给公司办事儿嘛,看来并不是咱们看走眼了,毕竟这货一身地摊货,拿的手机还是千百块的国产机,怎么可能自己有钱的不把几万块当回事儿,二话不就租个门面房的?

不过,刚刚寻找回一点安慰的两人,很快又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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