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023(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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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的事,就跟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扔开被子,再次下跪磕头:“殿下大恩大德,民女兄妹没齿难忘!”

周嘉荣摆了摆手:“起来吧,呆在客栈好好休息,若有什么事,可以让店小二去大理寺寻柴顺!”

从客栈回到大理寺,周嘉荣便向同僚问起了大同府成县这桩案子。

差吏找了半天,总算在一堆还未来得及复核的案子中找到了纪天明的卷宗。七月末出的人命官司,查案判案,禀报知府,一级一级传达,近四个月过去了,案子才走到大理寺。

周嘉荣打开仔细看了一遍,卷宗的内容非常详实,人证物证皆俱全,如果卷宗内容属实,那这个案子判得不冤,难怪能过刑部那一关,如果不是他特意将此案调出来查阅,估计过阵子,大理寺这边的复核也会通过。

在此案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证据证人对纪天明极为不利,也是判刑的依据。

其一是砍下钱氏头颅的那把凶器乃是事发六天前,纪天明从镇上的铁匠铺子所购买的,事发后被抛在了距离纪家不远的一口枯井中。

而且根据纪家邻居们的证言,纪天明跟钱氏的感情不睦,时常听到二人吵架,纪天明有杀死钱氏的动机。

其二便是证人的证词。根据纪天明的说法,事发当晚他并不在家,而是跟好友袁亮一起喝酒吟诗,秉烛夜谈,次日一大早才回的家,到家就发现钱氏倒在了血泊中,已经没了呼吸。

但袁亮的供词却矢口否认了这点。他说那天傍晚二人确实一同喝酒了,但到了酉时三刻,纪天明便回去了。纪家村有两个村民也证实了这点,他们在天快黑的时候看到纪天明从村外回来,行色匆匆,跟他打招呼也不应。

县令根据这些证据,判定是纪天明谋害了钱氏。

不过此案还有个很蹊跷的地方,那就是钱氏的头不见了。衙役根据血迹的方向,找到了河边,根据现场痕迹和里正家狗嘴上的血推测,应该是里正家的狗将钱氏的头叼到了河边,正值雨季,河水泛滥,便将钱氏的头颅给冲走了,因而遍寻不得。

这个案子从卷宗上来看,找不出什么破绽。

那他的好二哥当初是怎么破局,救了纪天明的呢?

周嘉荣将卷宗装了回去,放在桌上,苦思冥想。

就在这时,弹幕又冒了出来。

【三皇子这是打算插手这个案子了?】

【那他愣着干嘛,直接找人把纪天明捞出来啊,改头换面,对外就说是突发暴毙,死在了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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