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Night 22(1 / 4)
我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森,冷着脸答——“我不是留了字条吗?”
“你只写了要在朋友家留宿,这理由够好吗?你在多伦多有什么朋友?”
“家乡的朋友,发电邮给我说跟家人来多伦多旅行,我一直跟她和她父母在一起。”
“你才十五岁,怎能留个字条就在外过夜?”
“惹你这么生气,以后不会了,”我抬眼看看方娅童,“不好意思打扰到你们了,不过我耳朵听不见,也有方便的时候,晚安。”
森脸上明显映着不满,但有客人在,没再继续下去。方娅童有点尴尬,又有点无所适从,我轻轻关上房门,不再想看见他们。
接下来的一周,森不但没向我解释那晚为何方娅童在家里,还理直气壮地与我约法三章——出门必须跟他沟通;晚上必须在六点以前回家;朋友必须是他见过面的才可来往。
这是他第一次正式以家长的身份向我提出要求,我决定幽默他,跟他理论。
“第一第二条还可以理解,但为何朋友也一定要你塞选?”
“不是塞选,是你尚未成年,我需要知道你跟什么人在一起。”
“我能跟什么人在一起?我在多伦多人生地不熟,还是个残障。”
“你迟早要去上学,也会交到朋友。”
“每一个都得介绍给你认识?”
“是。”
“那你交朋友也得让我过目。”
“可以。”
他竟答应得如此爽快,我恼怒——“如果你不准许,我就不能跟朋友来往?”
“我绝不会持有无理偏见,但如有合理的原因,没错。”
“你不相信我的判断力?”
“不是不相信,只是你才十五岁,你成年后我自然不会过问。”
“等我成年?我们能否一起到年底都是问题,谁知三年后怎么回事?”
“犯人已认罪,全无提及你,没有被警方召见的可能了。”
噢,这倒是个新闻,看来杰接受了我的忠告。
“那也不代表我一定要跟你在一起。”
“是吗?我只想尽责保护你不受伤害,你会因这个原因而离开?”
他的目光如此真挚,终于让我失去唱反调的劲头。
他捏一下我面颊——“人心险恶,我们小心一点不好吗?那样的意外绝不可再发生。”
见我不出声,他认为我无话可说,露出长者般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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