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回 郑御史大刑逼供 胡县丞据理而争(6 / 6)
是呼延荼一案,且与凉城县证词天壤之别,是何道理?”冯明不能作答。郑御史喝道:“冯明,你枉权妄法、草菅人命,此时伏法,本官或许怜你办案心切,当从轻发。想那奸猾犯罪之人,无不挖空心思想要脱罪,动用刑法并不为过。但明知错杀良人,仍为一己私利瞒天过海,便是大罪。你的伎俩,本官早已知悉,你若明智,便要认罪伏法,倘若顽固不化,谁人能够保你?”那冯明只想着花费无数银两,混得个押司不易,倘若认罪,必然前功尽弃,况且这审案中多用诈语,冯明自然知晓,因此言道:“大人,人委实冤枉。那赵志信口开河,请大人明鉴!”郑御史道:“冯明,天堂有路你不走,偏怨不得本官。来啊,大刑伺候!”言罢,不等古治县衙役动手,那御史台的官差便将大堂两侧的刑具搬来,郑御史道:“冯明,本官今日便做一回来俊臣,以你之道,还施彼身。众衙役!将对呼延荼用过的刑法,用一遍在冯押司身上!”那冯明只得大喊:“县丞大人救我。”还未完,便被差役们架出,那胡三见了,连忙劝道:“大人,如今案件未明,怎可仅凭囚犯一面之词便要对公人用刑?”郑御史言道:“胡大人,本官正要来问你,你审毕呼延荼一案,明知刑讯逼供,为何还要草草结案?这提审赵志之事,你明知牵扯该案,为何不审?如今见那冯明受刑,你便要袒护,可曾想过呼延荼双亲之痛?你此时若是肯招,本官便免了你的皮肉之苦!”那县丞听了,脸色一变,道:“郑公理,慢不你是的七品御史,便是州府长官也不能枉法用刑于朝廷命官。御史言官只可弹劾官员,却不能私自用刑,我看在你是御史份上,不与你计较,你却得寸进尺、不依不饶,那冯明仅是皂吏,不知我朝廷法度,本官可是名正言顺科举出身。今日不待你弹劾与我,我先弹劾你妄用私刑之罪!”言罢拂袖而去。正是:
律法纲常显皇恩,最怕刁钻枉法人。
自古讼师千千万,多有油滑少有真。
不知后情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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