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02章 《这个男人…》背后的故事(2 / 3)
几部作品的电影创作、拍摄、后期制作等等过程中,即使不直接参与进去,也会严格监管,
最直观的体现,搞出来成片后,他都会反复观摩、挑刺找茬、找漏洞穿帮,如果他哪里不满意,就会打回去重做。
理所当然,他的这种做法,也同样体现在《the man…》的后期制作过程中,仅是镜头剪辑,就翻工好几次,以至于没能按计划在第二天就搞出成片。
倒也没关系,三天干完本就只是一个挑战,各方面的协调,当然不会直接按这个计划定死,也并不影响后续安排。
到最后,《the man…》的拍摄、后期、送审,共计花掉四天时间,再加上与广告商、院线商签订协议,冲印,刚好赶在五月二十九号,周末这天上映。
广告,就着《the man…》的拍摄放映,李文星当然不会放过白捡钱的机会,肯定要在这部影片中植入商业广告,
比如最开始出境的四辆、主角和三位教授的车,四辆车的车主可都是教授身份,是西方社会的精英代表,且这部电影主体受众本就是中产阶级,这些车以剧中人物座驾出镜,未来肯定受欢迎;
再比如剧中出现的洋酒,只要肯在《the man…》里打广告,等未来这部电影大火之后,该品牌肯定会成为西方社会,中产阶级家庭聚会时最好的选择;
再就是剧中主角约翰用来播放贝多芬的机器,李文星在这里直接换成‘星牌’随身听,还给了三秒钟特写,可以想象,这东西在欧美都不用再打广告啦。
这三种广告的植入,随身听当然不用另签协议,这本就是故事中要用到的道具,且目前更具有唯一性,舍它其谁?
至于四辆汽车和洋酒,经过卡拉提前就招好的商家们,看过电影初剪加配乐的效果后,公平竞价协商,最后由李文星拍板,签给了芝华士、福特和通用。
按协议内容,这三家品牌公司,每家必须先支付二十万美金推广费给巨星影业,余外就以这部电影上映后的票房为基准,推广费以其增量呈阶梯式递增,
详细数据不提,其中有一项条款,如果这部电影的全球票房超过一亿美金,那么他们三家公司,将需要分别支付给巨星影业270万、450万、620万美金。
很明显,这三家公司也不是冤大头,人家精明着呢,阶梯式分成明一切,
哪怕电影表现差劲,赌一下总比平白错过机会强,万一未来这部电影真能大爆,而广告位却被竞争对手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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