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败家老爷们儿(3 / 5)
三十万了,一场演唱会下来能收回个十万八万的都算不错了!而纵观李悠扬这些新歌呢?不别人,你刚才也听到董雪琴的歌单了。全是李悠扬作品吧?其中《我》、国语版《浮夸》、《生如夏花》都是李悠扬加入公约里面的歌吧?”
“今天就是董雪琴的入驻演唱会和琳音娱乐的挂牌仪式合在一起了,发展到现在完全处于一种半公开的盛事,不属于单纯的商演范畴,这自当别论。万一董雪琴在以后的商演中也唱李悠扬这些公约里面的歌曲呢?”
“以董雪琴的人气,恐怕就不止30万这么简单了吧,到时一旦过了30万。就得给李悠扬分成了吧?”
“至于该给李悠扬分多少,我倒是也研究过,正常商演,一旦过了三十万的收益,那么就必须给原唱或者原作者五万元的分成,过了四十万,则需要给十万,过了五十万,则需要给二十万!过了六十万呢?六十万则是一个最终的标准和分界点,一旦过了六十万。那么从六十万开始,都需要和原唱或者原作者五五分账了。”
“也就是,董雪琴要是用李悠扬公约里面的歌曲参加商演,一场演出的收益是200万的话。那么她必须就得给李悠扬100万的分成,分成的额度不可谓不高!而话又回来,以董雪琴这个级别的歌手来,她们那次商演,特别是个唱都没有几百万的进账?”
“所以。你看似李悠扬不管不顾的好像恨不得把自己所有歌都送进这个公约里面是见很败家的事情,其实啊,你这是关心则乱,李悠扬这人明白着呢。《歌手公约》看似是歌手们的一个禁区,但那只是对一辈子只能靠一两首歌吃饭的歌手们的,而对于李悠扬这样的天才来,这《歌手公约》却无疑是他拢财的最好契机!”
“试想,当全世界的歌手都唱他的歌,而且过了30万就会给他钱,那么这个计划一旦成行。李悠扬恐怕瞬间就会变成这个世界上最为富有的人之一了吧!”
“况且,这还只是商演,《歌手公约》里面甚至对专辑的发行也有明文规定,一张由公约里面的歌曲组成的原声大碟,只要能在一个销售周期内突破一百万张的销量,那么都必须给这张专辑里所有原唱者相关的市场分成。比如拿一张专辑10首歌,一张定价50元,最后卖了200万张,收了1个亿来,要是其中收录了李悠扬5首歌。那么在最后分成的时候,发行方就必须拿出1000万作为歌曲使用费返给李悠扬,要是整张专辑都是李悠扬的歌,那么就必须拿出2000万了。
“………”
“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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