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天狗(2 / 3)
逸便下来将其挖了出来,以备将来使用。
“意外的惊喜,这个世界,竟然有这等灵草,不错不错。”
距离当初和擎苍一战,已经过去了半年。
从那一天开始,四海八荒的形势,骤然变化。
万千种族都知道了,那个在夹缝中卑微生存的人族,出现了一个惊世强者,以一人之力,打的诸多强者束手,尤其是翼君擎苍更是凄惨,死了几十万精英手下,本人也被打掉了门牙,深受重伤,屈辱的唱了一首叫什么【凉凉】的歌曲,才被放走。
想想就好羞耻,堂堂翼君,竟然要唱一首曲……
可形势逼人,不唱就死!
东皇钟都被强行镇压了,他还能怎么办,不死只有认怂。
令人惊奇的是,那个人族强者唐逸,竟真的就这么放过了擎苍!
而后一阵电光闪过,便再也没有人见过他的身影。
数月之间,唐逸之威名,传遍天下!
人族,也站在了所有强者的面前,好多强者,都在好奇,就这么一个孱弱的种族,是如何诞生那样惊世骇俗的强者的。
当唐逸挖完了灵草,忽然疑惑迎着太阳光,往东边看了看。
“呃,荒无人烟的,哪儿来的毛驴?”
叮铃~叮铃~
唐逸话音没,在地平线上,一只瘦的毛驴往他这边走来,脖子上,还挂着一个铃铛,叮叮当当的响着。
……
人族,神风部。
此部人族,生活在这里已经有六千多年了。
部为位于草原和丛林的交界处,中间被一条巨大的贝尼河分开,贝尼河河水清澈见底,水产丰盛,且水势极为缓慢。也因此,此地物产极为丰富,使得神风部富足的在此绵延六千年。
神风部有族人千万,汇集在此,好似一个国度一般。但是此部北侧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根本难以走到尽头,南侧则是丛林,越往深处,越是凶险,尤其是那毒瘴大山中,有大恐怖。
天罢是神风部一个不起眼的平凡人,他长得普通,出生普通,资质也是普通,修炼到二十岁,也不过堪堪武道入门。
只有在没人的时候,他喜欢爬到高处,静看远处,暗自发誓:“我要成为强者,我要去草原尽头,丛林深处!我要让我的族人,走出这里,不再束缚在这一片区域之内!”
勤修苦练,打磨功底,去丛林厮杀……
直到两个月前,他带上干粮,骑着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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