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巨魔。(2 / 3)
巨魔能够想出来最好的名字了。
与他的同类一样,特朗德尔完美的继承了巨魔一族野蛮,强盗的特性,但他之所以能够成为巨魔之王,可不仅仅是因为一只由魔法制造的巨棒而已。
智慧。
没错,特朗德尔能够从数万巨魔中脱颖而出,最后甚至被黑暗女巫收为部下的根本,就是靠智慧。
“不能力取得,就智取,不能智取的,就力取。”
看似头脑简单的话里,充分明了这只比一般巨魔还强壮数倍的巨魔的好胜心以及狡猾。
这也是为什么冰霜女巫会派他来驻守自己宫殿密道的理由。
特朗德尔带领自己的族群――不,按他的话来是王国入住这座无人踏足的迷宫之后,他的生活就过得一天比一天好了。
第一次,当上了所有巨魔梦寐以求的国王,还得到了冰霜女巫的钦点,这两种喜悦互相重叠,这双重的喜悦又带来了更多的喜悦。
比如眼前的人类。
特朗德尔矮下身子,握紧手中的碎骨棒,看着在走廊下面慢慢行走,东张西望的金发少女,不由得舔了舔自己丑陋的嘴唇。
没错,巨魔是吃人的。
一般的巨魔什么人都吃,老人,孩,男人,女人,只要是能填饱肚子的,他们都来者不拒。
但作为巨魔之王,特朗德尔自然有他自己的品味方式。
男人有嚼头,女人肉更嫩,老人干瘦咯牙,孩骨脆多汁。
这些在常人眼中为之作呕的名词在巨魔的群体中却被称赞为有品味,这一点也是特朗德尔最引以为豪的地方之一。
而在特朗德尔的食谱中,第一名,还数那种金发的,据是来自德什么西亚的少女。
对,就是下面那个闯入巨魔领地的那种。
虽然特朗德尔狡猾非凡,但其依然遵循了每一个巨魔的本能――懦……哦不,按他的话来,这叫谨慎,在数米高的台子上观察跟踪了拉克丝很长时间,才确定其打不过自己,可以智取。
想到这里,特朗德尔的大嘴中,就已经流出了恶臭的液体。
要知道,冰霜女巫每次喂给他的食物都已经是一具冻僵的尸体了,嚼起来也是满嘴冰渣,这让特朗德尔觉得实在不符合一位“国王”的身份。
虽然碍于冰霜女巫强大的实力,但特朗德尔并不会放弃自己对于美食的追求,将误闯入这座迷宫的入侵者吃掉,是他的工作,也是他的兴趣。
想到这里,特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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