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汗庭(1 / 5)
建文二年二月十一日,张升终于从蒙古汗庭回来,随行一百九十三人不仅毫发未损平安归来,他还带来了归降的蒙古贵族,国公赵脱到干,司徒赵灰邻帖木儿、刘哈剌帖木儿等等,率领三百余人归附燕王。
燕王自然大喜,他现在只能将这些人晋封为指挥使,但是与他们约定共同对付朝廷军队,且事成之后,许以爵位。
张升这次立了大功,张昭华准备把他叫进宫来,举办个家宴,又把张麒王氏和张昶也叫来,等张升一个,等了许久,因为他这一次在和蒙古人的贸易之中,获利百倍,几乎倾销了所有商品,带回来铁器、弓箭、军火,还有骏马四百二十余匹,大部分是交给了燕王,他自己当然还留一些东西,他有渠道销售出去,这些天忙得简直是脚打屁股蛋。
张昭华见到他带回来的东西里还有弯刀二十几把,不知道为什么只弄回来这么一点来。张升喝了口酒,擦了嘴巴才道:“这弯刀可是买不回来的,都是人家送的!”
原来张升这次去汗庭,也害怕路途遥远,生个病不好救治什么的,专门带了一车草药备用,结果自己人用的少,倒是救了许多个蒙古人,这些人感激他,便把自己的腰刀送给了张升,这是做朋友的意思。
张昭华兴致起来,拿起弯刀比划了一下,道:“用着不如雁翎刀顺手。”
“雁翎刀力度不够,但是胜在灵活。”高炽道:“圆月弯刀则是在快马交错的瞬间,保证刀刃与敌人的身体为斜线接触,有利于切开对方的身体。蒙古骑兵,昔年就是凭借重甲和弯刀,所向披靡啊。”
张昭华看到这弯刀的质心远离刀柄,无疑是增加了刀的杀伤力量。骑兵利用马的速度形成的强大冲击力带动弯刀完成劈砍等战术动作,这就相当于是“拖刀”,可以给对手造成比较大的创口,而街头卖艺者的刀枪不入功夫,都是刀刃“砸”在肚皮上,而不敢用拖刀,就是这个道理。
“弯刀是蒙人送的,”张昭华就道:“其他东西,总不是送的罢!那四百多匹骏马,听是汗王的赏赐?”
张升带回来的骏马,并不是蒙古马,看马种应该是阿拉伯马,蒙古马体质粗壮结实,持久力很强,但爆发力不如阿拉伯马,单就交战而言蒙古马优于欧洲马匹和阿拉伯马匹进行长途迂回作战,不过蒙古马和阿拉伯马生出来的马匹,也许会具有二者的优点。但是因为中土比较稀缺阿拉伯马,一直认为这种高头大马是“良马”,所以燕王对这一次张升能带来这样的马匹,感到十分满意。
“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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