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半边天(1 / 4)

加入书签

因为滹沱河的败仗,朱允炆果然如所料,撤换了老将耿炳文,而使曹国公李景隆替代耿炳文出师北伐。

消息传到北平,燕王不由得大喜,对诸将道:“李九江豢养之子,寡谋而骄矜,色厉而中馁,忌刻而自用,况未尝习兵,见战阵而辄以五十万付之,是自坑之矣。”

最后一句话若是叫张昭华来听,那就是明摆着明李景隆是个坑爹的货了——而这个“爹”,不是他已经死去的亲爹李文忠,而是信用他的建文帝。

李景隆因为是高皇帝外甥李文忠的儿子,且自幼熟读兵书,生得高大俊秀,得到了高皇帝和新帝的喜爱,且因为他收逮周王的事情,建文帝对他非常依赖。稍有眼光的人都看得出,李景隆这样生长于贵族之家的纨绔膏粱子弟,之前从来没有经历战阵的人,绝非可以倚重之人,偏偏建文帝却好像找到了靠山一般,还专门为他举行了遣将出征的仪式,赐给他代表天子威仪的斧钺,许他使专征伐,,还特授他“通天犀带”,亲自撰写“体尔祖迹忠孝不忘”几个字,表示了逾分的隆遇。

燕王以此嗤笑道:“汉高祖知人善任,不过将十万兵。唯有大将韩信多多益善,李九江是什么才能,居然敢将五十万兵?我看他就是赵括复生,也会有赵括之败。”

燕王对部下分析李景隆必败的原因,除了死读兵书不知变通之外,还有“政令不休、纪律不整”,“贪而不治,智信不足”,得不经意了些,燕王居然道:“李景隆气量偏狭,贪色嗜痂——”

诸将之中,也有不识字的粗人,不知道燕王得这个“嗜痂”是什么东西,但是大部分佥事千户,都是读过书的,闻听到李景隆居然还有嗜痂之癖,不由得面面相觑起来。

“嗜痂之癖”得是南朝刘邕性喜食疮痂,感其味似食鳆鱼。一日,刘邕拜望正患疮疾之友孟灵休,见床上颇多痂,居然取而食之。休感心惊,便将其身上未剥之疮痂,尽数剥下贻之,致使疮口又流血。而刘邕命所属南康郡之二百多名官吏,不论有无罪愆,每人须轮番挨鞭,致伤以成痂供其食用。

难道李景隆也有刘邕这样的嗜好?

武人是不能理解文人,尤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士人的古怪行为的,只要一想到这世上居然还有喜欢吃血痂的人,许多个指挥就不由得作呕。

燕王见此,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我不是他嗜食疮痂,而是他嬖好……这个……男色——”

燕王只是将喜欢男色这种癖好,等同视之于喜欢吃疮痂,可见燕王的确对龙阳之好比较痛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女生耽美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