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牝牡(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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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州跑到另一个州,不敢跑马,害怕毁了农田,大多是步行,我这脚走路还可以,但是一旦站久了就颠仆了,平地摔。”

走路还行,但是站得久了就跌倒了,张昭华想了一下,还是身躯过于肥硕的原因。

但是当高炽把中裤掀起到膝盖上的时候,张昭华就又忍不住想要惊叫了。

她指着高炽右腿上一块可怖的黑疤,问道:“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我我是从凤阳来的,”高炽解释道:“那时候我们一家在皇陵守灵,值夜的人不心将炭盆扣在我的腿上了,那时我们家里不平静,不敢声张,只是我自己溅了炭火,后来去开封,也是周王叔带我去医治的。”

张昭华回忆起洪武十八年的样子,似乎有一桩惊天的案子和北平扯上了关系,直到年末高煦才从开封动身回了北平,她忽然又忆起高炽高煦吃肉的样子,他们那时候是怎么的,好像是之前一直在给他们的外祖父服丧——也就是,那一年的燕王一家,是过得极不好的。

也有十年过去了,高炽腿上这一块深深凹进去的疤依然看着触目惊心。

“我感觉,您这个龙子凤孙当的,还不如我这个平民百姓家的孩子舒服。”张昭华是由衷地感叹:“您有没有这么觉得?”

“有时候也这么想过,”高炽道:“可我们家和农夫家也差不离,皇爷爷不就是放牛娃出生吗,就这宫里头,后园子全种着菜呢,比光禄寺从外面拉回来的菜还好吃。连皇爷爷都在园子里赤着脚种菜,我们这些子孙更是要务农了,也不觉得有太多辛苦。”

在这一代有了皇帝以身作则,皇帝和农民之间的界线还没有天上地下,若是再过上二三代,恐怕朱元璋的子孙就不辨菽麦了,张昭华就道:“教育子孙自然该如皇上一般。”

聊过了这一茬,张昭华心里对眼前这个将要成为她的丈夫,陪伴她终身的人有了大概的了解——温和、有礼、通达,是个很好的人。但是她还是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他在见她第一眼的时候,会露出嫌恶的神色来呢?

她试探着问了,见高炽只是沉吟却并没有话,心里不由得忐忑起来,更是寻思自己太过冒进,这种难言之隐岂能是自己随随便便可以问的?

就在她准备表达歉意的时候,高炽开口道:“和你无关,是我的事儿。”

“你,”高炽道:“在婚前,是不是被领着去了春室?”

张昭华“啊”了一声,点头道:“殿下您也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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