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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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入住者的神经。幸亏他很有先见之明,把格特拉斯领主留在城外,否则,他要是看到这景象,八成得昏厥过去。

“哈劳斯!”葛瑞福斯在一座保存还算完好的宫殿里找到了这个三番五次找他麻烦的男人,而这个男人正懒懒地斜倚在一张长背椅上,恍若一只正在寐的雄狮,看到有人进来了,却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葛瑞福斯背后的卫兵见此,大怒上前,想把哈劳斯从椅子上拽下来,可是,只听噌的一声,哈劳斯身边的骑士们同时拔出了配件,拦在国王面前,葛瑞福斯的卫队也慌忙抽出了自己的武器,双方一下子剑拔弩张。

“哈劳斯,”半晌,葛瑞福斯开口道“你已经输了,还要负隅顽抗吗?”

“输?”哈劳斯嗤笑一声,“要不是背信弃义的诺德人,现在就该是你跪在我的面前乞求宽恕!”

“诺德人?”葛瑞福斯摇摇头,“看来你还不明白你将要面对多大的麻烦。罢了,你还是老老实实的投降吧,我会给你国王应有的待遇。”

。。。

哈劳斯的投降,宣告斯瓦迪亚的军事行动正式破产。然而,依然在山里跋涉的两人对此蒙然无知,依旧为着自己的性命奋力挣扎着。汉莫斯能明显的感觉到,老头子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最开始,他还能全副武装地前进,没过几天,负重就都转到了年轻人身上,后来连锁子甲都穿不动了,到现在,必须有汉莫斯的搀扶,才能勉强在山地中前进。

“老头子,今天就走到这吧。”汉莫斯将老兵靠在一棵树下,在他身上搭了一张熊皮之后,就自顾自地去捡拾柴火。

这张熊皮自然就是那天的战利品之一,老兵亲手操刀,将这一张能轻而易举地包裹一名壮汉的熊皮完美地扒了下来,顺便还剁了两只熊掌。按老兵的话,这玩意儿贵族老爷们稀罕的紧,背回去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只可惜罗多克熊不冬眠,要不然被野蜂蜂蜜腌渍得鲜香可口的爪子更加值钱。

汉莫斯很快就回来了,这么久的荒野求生让他对各种生存技能特别熟稔,哪怕没有老兵的照拂也能顺利地完成所有工作。所以,他很顺利地升起了篝火,并架好自己的头盔,煮上了玉米。老头子,吃饭了。”汉莫斯将煮好的玉米塞到老兵手里,“加了点干熊肉,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老兵将头盔捧在手里,捻了一把慢慢吃起来。

“汉莫斯。”

“哎,啥?”年轻人下意识地回答,然后想到什么似的惊叫出声“老爷子,你喊我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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