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百足之虫3(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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膀飞走了……

“鸟儿,你有方向吗?我没有,不过我和你一样——有自由!”孟赢溪看着远去的小鸟大喊。

田地边沿的一条浅浅的溪流不经意间阻拦在了面前,不知是什么地方放出来的水,还是某处专门引的水,她见了很喜欢,试着先把一只脚放入溪水中。

“呀……我终于看见我的存在了!”溪水沿着脚型绕流而过,带出明显的水纹,这令她惊喜不已。

孟赢溪干脆沿着溪流顺水走起来,水底的泥被搅动翻起,清澈的水立时变混浊,黄红色的泥水流出很长距离,直至消失在目光不及处。

“阳光不热,风和溪水也不凉。那么……冰能冻伤我吗?火能烧伤我吗?”她不禁自问。

几步走出溪流后,提脚上岸,“妖精“低头对着脚部的位置看了又看,一直不见有泥水漂浮起来。脚部皮肤滴水不沾,这是继不沾灰、不沾泥以外的另一个惊喜。

她又笑,“我真够邪门的,如今的文明社会虽靠脑力打天下,武力已几近沦为糟粕,但异技不会过气,光凭我身上的这些个非凡的本事就足以一鸣惊人,杀人放火的武功本就不容于现代法律,再说也无处可使,【逆血经】曾经助我无以畏惧那刀光血影的数朝数代,是该告老还乡颐养天年了,暂时把它收藏吧,否则锋芒太甚,兴许会招惹出不必要的事端来。”

宣泄够了,冷静下来的她向着“家”的方向走去,肚子里也有了一丝饿饿的感觉。

穿过田野、穿过公路,“李佩瑶”回到小区门口,这时她发现自己跑得太远,时间也耽搁了许久,连门卫们都已经在香香地大口吃着中午饭。

“妖精”很自然地从两个一脸茫然的门卫身边走过,脸不再发热。她开始习惯于不可见的裸-身,别人无所知当然也就无所谓“害羞”二字。

来到家楼下,“李佩瑶”才想起自己出门时不着一物,什么也没带,没钥匙是进不了家的,使用轻功飞身入窗虽然很容易,但她为了及早适应没有武功的现代生活,决定放弃了。

“唉,好不容易适应了古代

的言行举止,以往平凡的生活反倒不习惯了。”她在楼下徘徊了几步,查知“父母”已经在家,但自己的隐身存在是一个棘手的大问题!

“先去看看李佩瑶的父母,然后我再想办法离开她的身体。灾祸已经闯下,躲是躲不过去的,我必须负责到底。”犹豫再三,孟赢溪开始上楼。

刚上到二楼,住三楼的五岁小女孩娟娟挥舞着几条纸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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