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血茧(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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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出人意表的一夜,几个小时前我在孟婆靓汤胡吃海塞的时候,怎会想到,今夜,将在孟婆靓汤借宿。

躺在床上,我完全睡不着,于是问也在翻来覆去的孟小红:“刚才那群警察也没找到老古头,你说,这老家伙到底去哪儿了?”

孟小红怒气冲冲道:“我不知道现在他去哪儿了,我只知道,明天此时,他已经被我送进了地府!”

她说得解气,我却没那么乐观,摇着头说道:“打我来到阿婆路,这老古头就已经在此处了,但我真正知道他这个人,记住他名字,还是去年他儿子结婚,请我吃喜酒的时候。你说他可有多不起眼!可为什么,就是这么个不起眼的小老头,今晚挑动了一整条路的人闹了这么大的事儿?他到底是高人不露像呢,还是因为别的缘故性情大变?”

孟小红根本懒得去想这事儿,只恨恨说:“管他是因为基因突变还是精神分裂,既然惹到了我,他很快就会从头到脚变得很分裂!”

我突然想到一事,问她:“说起来还真是奇怪,方才那丢过来的拖鞋,看着也不是什么重武器,怎么你挨了一下就连手里的手绢都拿不住了?”

孟小红本就对此耿耿于怀,听我这么问,就说道:“那拖鞋上带着一股奇怪的力量,当时只觉得手腕子一麻,手指不由自主就松了劲儿,确实,这里头有些蹊跷。要知道,我看着毫无戒备,但其实我的身周布有结界,寻常的攻击,即便是子弹炮弹,也无法突破。”

我喃喃自语:“照你这么说,难道……那老古头,不是凡人?”

孟小红冷笑:“管他是人是魔是妖是怪,既然跟我对上了,那他的未来也就没什么悬念了。”

呃……能撂下这种狠话的家伙,居然也能差点成佛?阿弥陀佛……

我心中腹诽,不知怎么,又觉得眼前这女子越看越不顺眼起来。第一,她比我漂亮,不是只漂亮一点点,而是我必须整容一百次才能赶上的令人绝望的漂亮程度。第二,她比我厉害,不是厉害一点点,而是——她说的布满周身的结界,我真真切切目睹的弹飞板砖儿的结界,这么高端大气的本领,我别说掌握了,根本就连听都没听说过!第三,她比我会赚钱,才来两天,生意就做得风生水起,招的整条路的老板们都恨得牙痒痒!而我,以前都是作为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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