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三章 武灵帝国的官制﹙一﹚(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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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爵,汉高祖规定: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为高爵。五大夫的侍遇不过免役,公乘以下仍须服役,东汉明帝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

五大夫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九等。汉初以第七级公大夫以上为高爵,都有食邑。汉文帝以后,改五大夫以上为高爵,仅得免役。

左庶长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级 商鞅变法之前,秦国有四种庶长:大庶长、右庶长、左庶长、驷车庶长。四种庶长都是职爵一体,既是爵位,又是官职。大庶长赞襄国君,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左庶长为非王族大臣领政,左庶长可由非王族大臣担任,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商鞅曾任此职

右庶长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一级 右庶长为王族大臣领政,是王族专职。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

左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二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

中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其爵处左右庶长和大少上造之间,在商鞅改革前是职爵同体,是九卿中第二,地位显耀。

右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

少上造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五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言皆主上造之士也。”

大上造 大上造即大良造官名。战国初期为秦的最高官职,掌握军政大权。同时又为爵名。商鞅制定二十等爵,列为十六级。亦称大上造。与第十五级少上造均取“主上造之士”之意得名。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自从秦惠王设立相国掌握军政大权后,主要用作爵名。汉代沿用。

驷车庶长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七级。取乘驷马之长而为众长之意,是专门执掌王族事务,是王族专职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

大庶长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八级,仅次于列侯、关内侯。据《史记秦本纪》,宁公(前七百十六--七百零四年在位)时已有此官。 商鞅变法之前是职爵一体,既是爵位,又是官职。大庶长赞襄国君,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

关内侯秦、汉二十等级之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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