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法墨结合﹙八﹚(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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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与‘非命‘的对立。儒家认为人的长寿或短命、贫穷或是富贵、国家治乱与安危等等,都是由天命决定的。是不可改变的。即《论语.颜渊》所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墨家否定儒家的这种‘天命论‘。而主张‘非命‘,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奋发图强,‘不敢怠倦‘。

第四、不重鬼神与‘明鬼‘的对立。墨家虽然主张非命,却又不是无神论者。墨家相信鬼神,主张‘明鬼‘。这与不重鬼神的儒家也是对立的。孔子虽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鬼神,但是他主张‘敬鬼神而远之‘。又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并‘不语怪、力、乱、神‘。因此,他确实怀疑鬼神的存在,至少也是不重视鬼神的。

第五,‘厚葬‘与‘节葬‘的对立。儒家从贵贱有别出发而重视礼仪。特别是古代‘厚葬‘、‘久丧‘的礼仪,为儒家所维护和提倡。据《庄子.天下》说,古代的葬礼,‘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而丧礼据《礼记.曾子问》记载,是实行‘三年之丧‘;墨家则反对‘厚葬‘、‘久丧‘,而主张‘节葬‘、短丧。其出发点是节约社会财富,因为‘厚葬‘、‘久丧‘会造成‘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的后果。墨子制定的埋葬的办法是仅用三寸厚的桐木棺材,穿两件衣服就可以了。送葬时仅‘哭往哭来‘,不过分悲伤。埋葬之后,照常从事劳动。总之,墨家主张不因丧葬而影响物质财富的生产。

第六,重乐与‘非乐‘的对立。儒家不仅重礼,而且重乐,孔子教授弟子的‘六艺‘之中就包括了‘乐‘。‘乐‘与‘礼‘是相辅相成的,对于维护等级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音乐也是一种在精神上抒发感情的活动与享受,但也应该有所节制。不仅贵族享受,还要像孟子主张的那样‘与民同乐‘;而墨家主张‘非乐‘,反对音乐享受。他认为享受音乐要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影响从事国家的管理和参与生产劳动。因此他得出结论:要想‘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就必须要禁止音乐。第七、‘正名‘与‘取实与名‘的对立。在名实观上,儒、墨两家也是对立的。儒家主张‘正名‘,是要按照周礼的等级名分来匡正当时实际上已经变化了的‘名‘、‘实‘关系,其着重点是‘名‘,而不是‘实‘;墨家则相反,主张‘取实为名‘,其着重点是‘实‘,而不是‘名‘。

事例

1﹑墨者有钜子腹朜,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寡人也。”腹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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