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迁都(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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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迁往重庆,也称陪都。一九四六年国民政府还都南京。以北平和重庆为陪都,“中华民国”政府在国共内战失利,搬迁到台湾后,位于台北、由中国国民党执政的“中华民国”政府,仍然将首都标注为位处大陆的南京市,某程度上台北市仅属临时首都。

(2)近代时期

重庆,在抗战期间和解放前,却具有“双都”的身份,即“战时首都”和“永久陪都”。

从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简称“国府”)发布《国民政府移驻重庆宣言》到一九四六年五月五日发布《还都令》(还都南京)的八年半期间,重庆一直是中国的“战时首都”。此外,在国府于一九四零年九月六日定重庆为“陪都”至解放军于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三十日解放重庆的九年多期间,重庆也是中国的陪都。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一九四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同盟国中国战区统帅部在重庆成立,负责指挥中国,越南,缅甸,马来西亚等国的同盟军作战。作战期间,苏,美,英,法等30多个国家在重庆设有大使馆,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外事机构,并建立反法西斯战争的各种国际性组织和中外文化协会。随着国民党政府迁都重庆,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有二百四十五家工厂及大批商业,金融,文教,科研机构迁渝,加上战时需要兴建的大批工商企业及科教文卫单位,使重庆由一个地区性中等城市一跃成为中国大后方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信息

抗战前,中国的首都是南京,重庆是行政院直辖市,一九三七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大举侵略中国,直逼南京,形势非常危急。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国府主席林森率领大小官员撤离南京,并于三日后在武汉发布《国民政府移驻重庆宣言》,宣布迁都重庆,重庆正式担负起中国战时首都的责任。

一九四零年九月六日,国府发布《国民政府令》,正式颁令“明定重庆为陪都”、“还都以后,重庆将永久成为中国之陪都”,既明确了重庆担负“战时首都”的法律地位,也宣示了即使还都南京后,重庆作为陪都的地位也不会改变,即“永久陪都”。

(3)留都

迁都以后,旧都仍置官留守,故称留都。如明太祖建都南京,以开封为北京,以为留都;明成祖迁都北京,以南京为“留都”。

清.侯方域《壮悔堂文集》:金陵为明之留都。

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留都论诗。

明 张居正《答应天抚院》:“府官始则措置乖方,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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