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两大行会的成立(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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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乞丐等级

在乞丐社会中,统治大小乞丐的头目,统称“丐头”。他们在乞丐世界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官绅、商贾、文士们的眼中,按“九儒十丐”的次序排位,丐头即便是个“头儿”,也属于“下九流”中的末流,没人看得起他;但是在乞丐世界中,他可就是皇上,他定下来的规矩,就是金科玉律,他吩咐下来的话,就是金口玉言。谁要是不听,按“帮规家法”处置起来,简直比“国法”还要严酷三分。乞丐们犯了“事儿”,丐头居然也同官府一样坐堂问案,轻则掌嘴打屁股,重则三刀六个洞——给你一把七寸钢刀,让你自己在身上随便哪儿戳三刀,但每刀必须戳穿;更重的还可以割鼻、剟眼、砍手、剁脚直到淹死、吊死、乱石砸死、乱棍打死。这种“帮规家法”,也跟各姓各族的“族法”一样,是受到“王法”保护的。受了刑的人,即便有那胆子告到县衙门去,太爷一听是小乞丐告丐头,这就叫做“以小犯上”,向例是轻则轰下堂去了事,重则打四十大板再枷号三天。至于被处死的乞丐,自从入了丐帮,丁税钱粮全免,连个户籍都没有,乡官、地保才不愿多管这些并无油水可捞的闲事呢!

丐头也有“级别”,最低的是乡级,上面还有县级、府级,从上而下,层层统辖。丐头除了受上级团头管辖之外,也受本级地方官节制。

大小丐头,也像帝王公侯一样,是可以世袭罔替,代代相传的。皇帝继位,接的是传国玉玺;丐头继位,接的则是当时为当地众乞丐都认可的一件“信物”,例如一根特殊的打狗棒,或一根老竹根做的旱烟管之类。

不了解丐帮内情的人,只以为一个人穷到了不得不讨饭的地步,也算是穷到底了,却不知道这个人类社会的最底层,依旧分成三流九等,依然有尊卑上下之分,而且各有各的行当,各有各的地盘,绝不容许掺和混淆的。

2﹑分类

粗分一下,乞丐可以分为职业的和业余的两大类。

初听起来,乞丐还有“业余”,似乎是个笑话,但在丐帮内部,却并不奇怪。

所谓“业余”,指的是那人本来另有职业,因为发生了紧急的或特殊的变故或困难,不得不临时客串一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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