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章 改变好莱坞的一天(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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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啪、啪!

三声断开、分明、并不压抑、却也让人捉摸不透的掌声在主编的办公室里响起。犹如三柄重锤,敲击着拉尔斯的神经。他的心脏几乎要从胸膛里跳出来。

没人能够理解拉尔斯此刻的感受,待在这间犹如恶魔巢穴一般的房间里,正前面是一双阴鸷的、足以穿透人心灵的感觉。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被洞穿,从那黑色西装之下的因为缺乏锻炼而松垮的皮肉,到皮肉之下浑浊的血液与脆弱的骨骼,甚至是那颗不知道颜色的心脏,都被前面的男人一一洞穿。

他了解约翰,就像约翰同时也了解他一样。他明白当约翰对你鼓掌的时候,你不能露出丝毫自满的神色,因为那并不一定意味着认可。有些时候约翰是一个简单粗暴,专横跋扈的主编,他用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手下身上,让他们按照他的想法去做,就像傀儡;而另一些时候,他则会变成一个宽容的人,会用最温和的语气点出你的缺点,并要求你改正。

当然,那并不代表着他不气恼,事实上,他是一个感情极度内敛的人。拉尔斯抬起眼皮,偷瞥了一眼身前男人。他还保持着刚才鼓掌的姿势,脸上毫无表情。

“不错,我很喜欢这个题目。”约翰大声说道,“我喜欢你的大胆预测,前卫、有想法、足以吸引一些人的眼球。尽管有时并不完美,但在报纸行业里,想要抢得先机,就必须承担风险。所不同的只是风险的大小。”

约翰从那张宽厚柔软的转移上坐起,来到拉尔斯身边,绕着这个他最看好的下属慢悠悠的转了一圈,直到拉尔斯看不见的背后才停下。他盯着他的后背,那黑色西装的表面有些不明物质,像是沥青,又像是一些被汽车尾气熏黑的颜色。这让约翰想起了一些事情,他咧开嘴,笑了笑。

拉尔斯与他同样出生于洛杉矶的贫民区,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也没有经历过任何技能培训,在进入报社之前,他还只是一个狼藉街头的小混混,为了生机会在偏僻的巷口敲诈行人。

与他一样,拉尔斯曾经将洛杉矶警局的监室当成自己的家,毕竟监室内有二十四小时的热水和暖气,是个不错的冬天避寒的地方。直到约翰将他带入《洛杉矶时报》,他才摆脱那种生活。

拉尔斯没有考究的文字,也没有广博的坚实,甚至无法胜任娱乐记者的职位。但正是这么一人,约翰却找到了他的天赋所在,一个敢于冒险的媒体人永远是这个行里稀缺的人才。

这也是约翰愿意将他将监狱里带出来的原因。

他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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