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1 / 3)
韩明还要遭遇什么,可以先放进想象里,也许是个惊悚剧,也许是个科幻剧,但总之不会是言情剧。
未名湖边,李峰抽着坐在草地上,早上来打太极拳的老人们开始陆续回去,有的拐到菜市场去了,有的则三两个一起去喝早茶。有个别年轻人早会开车来晨练,沦南大学这个校区园林设计设计的很优美,有大片的杉树,这几年养护也好,已经成气候了,所以周围很多人都会来早晚锻炼,有些瑜伽班太极班武术班什么的,也会把活动地点选到这里来,其中有一些根本就是学校里体育系的老师开设的,学生来学的也有很多,所以说未名湖畔平常就很热闹,早晨从4点多就陆续有锻炼身体的来,到晚上11点多,还有遛狗的人,当然这一批基本都是加班加到死的苦逼员工作死买条狗然后每天晚上累到半死还要去遛狗或者是那种黑白颠倒的各种职业和无职业者,所以如果说这里什么人最不惹眼,就是穿着各种运动衣练功服的人,哪怕是时间段有些奇怪,也不会有人注意。
再从现场的检测痕迹来说,凶手的第一次杀人可以解释为冲动杀人,那么第一次杀人现场可用的痕迹就很多,比如说检测到的运动鞋的脚印,再从时间段来判定,基本可以确定凶手应该是晚锻炼的人群,但是第二次第三次抛尸时间难以确定,从被害人死亡时间到尸体被发现的时间来推断,基本可以确定为早上早锻炼的时间,凶手只须躲开凌晨最后一次巡察时间,就可以方便抛尸。但是第二次第三次以及卢教授的现场痕迹检测,均没有可用痕迹,这说明凶手从杀人到藏尸再抛尸,手法谨慎干净,应该有运尸工具,但要说抛尸时的遮盖手法,应该为某种大件的运动器材,而且从其有组织的行为来看,这个凶手极有可能借参加某项运动班的活动为名,来掩饰自己反常的运动锻炼习惯——毕竟从晚锻炼改变成早锻炼或者早晚都有的锻炼,没有合理的理由,很容易叫人联想。但如果说凶手本身就是早晚都会运动的那种类型,也会在杀人的这段时间里,倾向于集体性的运动类型,这样对于处理突发事件能够有合理的解释。
应该是哪种运动器材,哪种集体性的运动类型?李峰这种从来不参与任何运动锻炼的人来说,很难想到有什么户外运动装备能像一个成年人类的体积那么大,并且活动频繁,早晚都会组织,毕竟人的精力有限,虽然他想不到,但是他有一个很好的想法来让人替他想。
李峰首先去了一趟沦南大学的社会科学系,请系主任出面,以社会调查为名义,抽调几个专业的学生,调查在沦南大学组织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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