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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韦尔斯的说法,如果本次合作成功,那么华纳会和陈俊旗下的两家公司签订一份共同出资和制作100部影视作品的协议,这其中所有的特效内容,会全部交到陈俊这边来。其中的出资额,基本上会由特效费用冲抵,不足部分则是另外补足。
而此次CJ希望签订的也是这种合同,不过他们提出的影视作品只有四十部。看上去比华纳少了不少。可是考虑到韩国这种国家的影视规模——双方针对的项目可是依赖于特效的大制作——CJ的心就有点大的没边的意思了。
不过这确实是一种双赢的合作。对于电影的制作方来说,根据合同,它们能够将特效费用压下去。减轻投资负、担分散风险。在特效费用打折的基础上,在冲抵掉S.J的投资份额,基本上等同于用电影未来的收益来削减实际付出的制作成本。
对于陈俊来说,这笔账也很简单,特效制作这件事情,他也基本上是空手套白狼的行为。对于别人家的电影,他不可能全部由自己过手,必然会把特效工作分散到位于海妖上的某些新安装的软件那里,反正平时中临协也没什么工作,而监控数据处理已经被陈俊分散转移到了新拿下来的。次一级的超级计算机上面——这种转移工作不过需要半天时间就能搞定。
而等到自己的数据中心完成以后,很多东西还要转移过去。同时陈俊也在尝试,让这些智能软件脱离自己脑子里的常温生物量子计算机,在这个世界的顶级硬件上。独自运转。为此,除了选购昂贵而顶级的硬件设备之外,陈俊还不断尝试用黑科技制作次一级的,可以在当前硬件条件下独立运转的特殊软件。
这样一轮合作协定,正好给陈俊提供了一个试验的机会。如果能在当前的硬件条件下把真正的人工智能移植过来,他为身后事操心的程度也就可以大幅度下降了。
总之。相关的特效工作会交由这种相对智能化比较高的,却是他制作出的低级软件的移植版来完成大部分工作。比如,特效公司方面的美工只要制作出概念图,然后设定好参数,这边软件就能生成动态视频。除此以外,选定参数就可以自动建模、自动渲染,设计者只需输入少量的信息,电脑就能自动的合成复杂的图像以及画面片断等等都是软件的特性。
当然,加上另外一套伪装成技术宅的AI软件,这边的技术人员并不会认为是在进行软件操控,而是进行网络交流。实际上在交流过程就是选定参数等等的软件远程控制过程。
在目前的阶段,陈俊也没有对软件的效果有太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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