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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想解开可不容易。怎么也得找一个双赢的办法。否则早晚要走到这一步。
s.m本身的策略啊,转型之类的安排先不考虑。单单从经济上考虑。它也不会允许郑秀妍的自主品牌就这样下去,总得做点什么。而另外一方为了经济利益又不肯退让,这矛盾根本解决不掉好吗?
s.m这个公司向来对旗下艺人的各种版权,尤其是肖像权抓的很死。而且,开创个人品牌动了版权这块s.m的大蛋糕而被清算的已经有一个东方神起了,所以某人为了赚钱而搞出的自创品牌早就犯了s.m的忌讳。
其实这家公司不是不反对旗下艺人搞副业。而是要求从中分一杯羹——毕竟肖像权和各种版权都是抓在s.m手里的。
所以,为了避免法律问题,这才会有在合约已满且还没有续约的时期推出自创品牌的举措。这样,从法律意义上讲,这段时间她的肖像权是属于她自己的。也就是说自创品牌并不存在侵权问题,傻帽没有权力去从中谋取任何利益。
就是不知道这一反正常情况下在艺人合约期满前三个月左右就会完成续约的行为,到底是出自合作伙伴的怂恿,未雨绸缪还是正常条件谈不拢的先斩后奏呢?
可惜的是,在9月15号达成续约之前,陈俊就已经从韩国转进回大陆多时了。因此,个中内情,哪怕两世为人,又跟少女时代有过负距离接触,他照样没机会知道真相。他甚至不知道双方到底谈拢没有,在合约方面到底是如何达成一致的?
若是s.m放弃肖像权等版权,那这还叫毛的经济合约?可是如果不放手,面对这种侵权行为,老狐狸们怎么可以不动用法律武器?可要是已经有了约定,分割好了权限,那后面的退团又显得画蛇添足,仿佛有些出尔反尔。
即使是郑秀妍在合约期满后先斩后奏,利用空白期内肖像权在自己手上趁势推出自己的自主品牌。而眼见木已成舟,从大局上讲还需要少女时代这块牌子的s.m只好和郑秀妍各退一步,完成续约。这种情况下,应该不至于急转直下走到那一步。毕竟妥协都妥协了,这个玩法两边都有经济损失的。
而如果是拼着经济损失也要出气——先不说这不符合李秀满、金英敏的商人作风——也不是只有这一种方法。对s.m而言,软刀子杀人才是最好的选择,毕竟这样不会被反伤。而且要是强硬也应该一硬到底。后面步步退缩,不但没全力封杀,还让她在明年顺利解约是怎么回事?
莫非进场的新资本里真有要保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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