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被‘科普’(3 / 4)
的认为,杀人总是不对的呀。
其实,从这一点上看,萧南的大脑里还充斥着许多后世的观念。在现代,哪怕是有人杀了自己的父母亲人,你也不能亲自动手杀了对方,因为法律不允许。
但在民风彪悍的大唐,却是可以的。
崔幼伯在大理寺的时候就曾经断过一个案子,说是有个恶人害了一个小地主,小地主的儿子收集了证据,确定是恶人动的手,也没有告知官府,直接抄上家里的菜刀冲进恶人家,亲手斩杀了那恶人。
杀完人,小地主的儿子拎着仇人的人头和证据,直接跑去京兆府报案。
因是杀人的恶**件,京兆府不敢迟疑,一边派差役去核实,一边向大理寺汇报。
大理寺这边也不敢耽搁,毕竟在贞观朝,政治清明,杀人这样的事件少之又少,最少的时候,全国一年也仅有几例。
如今在京畿附近出了杀人案,大理寺也需重视,于是便派当时还是大理寺司直的崔幼伯、王子谦一起去辅助京兆府审查,确保案件审判的公正性。
崔幼伯和王子谦便去了案发地,与执京兆汇合后,共同审理案子。
经审查,那恶人确实杀了小地主,而小地主的儿子为父报仇手刃恶人,虽于法不合,但其情可悯——孝顺呀!
于是,经过一番商讨,大理寺和京兆府一致裁判小地主的儿子无罪,这位猛人亲手杀了人,不但没有任何惩罚,还得了‘孝子’的美名。这种事儿若是放在后世,想都不要想。
但在大唐,却是世人都认可的行为。
以上事实说明,杀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何而杀人,如果那人确实是该杀之人,那么审理案件的官员便会酌情处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杨九郎几人赶来帮忙的时候,顺手杀了三个闲人,并不触犯法律。
而余小郎杀了自家的小厮,更是没人提及。虽然大唐律规定,主杀奴婢,须得报告当地府衙。但事实上,即便主人杀奴婢的时候没有汇报府衙,事后被发现了也顶多是象征性的罚点钱而已。
还是句话,在大唐,奴婢与牛马等同,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是主人的财物,主人如何处理自己的财物,是主人的事儿,只要不是太过分,朝廷都不会过问。
萧南看不清自己的表情,不过应该很呆,因为她的儿女们开始掉过头来开解她。
灵犀说:“阿娘,我知道您在担心什么,您放心,您和演武师傅的教诲,我和同学们都记得,我们不会仗着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