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早知道写歌这么赚钱,我还写什么小说啊?(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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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在上看不起姑娘的意思。

相反,一首“老鼠爱大米”不仅征服了其他人,也彻底的征服了他们。

一首好歌对于专业歌手来都是可与而不可求的,更何况是他们这样的高中生乐队?

只是,青春期的男生嘛,爱面子,谁愿意承认一个姑娘一出招就把他们秒杀了呢?

最关键的是,他们还未经允许就私自唱了人家的歌,如果只是随便唱唱也就算了,倒霉催的是他们排练的时候被某个迷妹拍成了视频发在了校园网上,一下子就传开了,等他们知道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了。

所以程瑄几人面对江莱的心态是很复杂的。

于是双方就出现了对峙。

气氛凝重。

“那个,你的作品很棒………..要不我们花钱买下演唱版权?”

开口的是杜明,做为乐队的鼓手,也是程瑄一行的老大哥,他在乐队里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江莱脸色稍微缓和了一点,虽然她也是抄袭,可没人知道啊,你咬我?

反倒是程瑄这货组了个破乐队,泡她的妞不,还是唱着她的歌泡的,这就不能忍了。

至于杜明要花钱买她的歌,江莱是嗤之以鼻的,她现在可是富婆一枚,杜明几个人就算是家里有钱又怎么样?千八百的在她这,连零花钱都算不上。

就在江莱准备清清嗓子,然后站出来把面前这几个货从上到下,里里外外全都数一遍,然后傲娇的一甩马尾留下一个孤傲的背影时。

“十万。”程瑄开口了。

“咳咳………..”

好叭,江莱承认,她被惊到了,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十万就十万!”鲁鸿博咬着牙附和,看表情一点都不似作假。

江莱居然完全没有从他们脸上看出那种悲痛欲绝的表情,好叭!她必须承认,她还是看了这帮公子哥的财力。

要知道这可是十万,就算他们四个人均摊,那也是2万多RMB啊,这笔钱在江莱拿到稿费之前,对于她们一家来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

即便是对现在的她来,也是辛苦码字十多天的收入。

“早知道写歌这么赚钱,我还写什么?”

这是江莱反应过来后下意识的念头。

当然冷静下来后,江莱就迅速打消了这个念头,这个时空的演艺圈也不是那么好混的,虽然版权保护比另一个时空有了长足的进步,不过相对的对新人的要求也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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