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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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更亮的地方,眼睛柔软又期待。

孟放忽然想起周宗南的话,低头在连鸳耳朵上咬了一口:“就这么喜欢我?”

连鸳没说话,手很不老实的摸孟放的衬衣。

不知道什么料子,滑滑的又软软的,很舒服,但他还是更喜欢衬衣底下的手感。

这样很显然特别不专心,对谈话来说。

但连鸳不想回答孟放的问题。

他想,他这辈子可能对谁都不会再说出喜欢这两个字,所以一方面着急被亲近,一方面也是含混这个问题。

心里还有点小紧张。

孟放捏住连鸳的下颌,看他白嫩的脸嘟出婴儿肥:“我不是什么好人,所以你最好喜欢我的钱。”

连鸳顿时就放松了,低声道:“嗯。”

孟放感觉到怀里的人忽然像泄了气一样,眼皮垂着,看着可怜巴巴的。

但他并不是心软的人。

掐着连鸳下颌的手晃了晃,连鸳的脑袋也跟着晃了晃。

孟放:“看着我。”

连鸳就抬眼看他。

孟放:“听懂了吗?”

连鸳知道孟放的意思,怕被他缠上。

他懂的。

有钱人大多都是这样,只想玩玩,不会认真,新闻这么报道,霸总小说也这么写。

点点头。

越发觉得他和孟放真有缘分,想法都差不多,这样都方便。

孟放:“说话!”

连鸳眨了眨眼,让自己看起来很正式很正经很清醒:“我只爱你的钱。”

第7章

外套在包厢。

连鸳底下穿着一件黑色的薄毛衣,皮肤本来就白,被衣服衬的更白,二十二岁的人看上去似乎只有十七八岁。

说完了孟放想听的话,没等到孟放下一步动作。

看样子孟放好像有些不满意。

连鸳也不知道他怎么才满意,难受的动了动身体。

被杵着还挺疼的。

他一动,孟放盯着他又黑又沉的视线随着眨眼收敛了,低声而轻快:“着急了?”

连鸳:……谁着急谁知道。

不过没什么争辩的意义,仰头亲在孟放的下颌上。

有点刺刺的。

这人包厢吃饭时脸看着很干净,也就一两个小时的功夫,胡茬子就冒头了,长真快。

不好亲,但挺好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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