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3)
光更亮的地方,眼睛柔软又期待。
孟放忽然想起周宗南的话,低头在连鸳耳朵上咬了一口:“就这么喜欢我?”
连鸳没说话,手很不老实的摸孟放的衬衣。
不知道什么料子,滑滑的又软软的,很舒服,但他还是更喜欢衬衣底下的手感。
这样很显然特别不专心,对谈话来说。
但连鸳不想回答孟放的问题。
他想,他这辈子可能对谁都不会再说出喜欢这两个字,所以一方面着急被亲近,一方面也是含混这个问题。
心里还有点小紧张。
孟放捏住连鸳的下颌,看他白嫩的脸嘟出婴儿肥:“我不是什么好人,所以你最好喜欢我的钱。”
连鸳顿时就放松了,低声道:“嗯。”
孟放感觉到怀里的人忽然像泄了气一样,眼皮垂着,看着可怜巴巴的。
但他并不是心软的人。
掐着连鸳下颌的手晃了晃,连鸳的脑袋也跟着晃了晃。
孟放:“看着我。”
连鸳就抬眼看他。
孟放:“听懂了吗?”
连鸳知道孟放的意思,怕被他缠上。
他懂的。
有钱人大多都是这样,只想玩玩,不会认真,新闻这么报道,霸总小说也这么写。
点点头。
越发觉得他和孟放真有缘分,想法都差不多,这样都方便。
孟放:“说话!”
连鸳眨了眨眼,让自己看起来很正式很正经很清醒:“我只爱你的钱。”
第7章
外套在包厢。
连鸳底下穿着一件黑色的薄毛衣,皮肤本来就白,被衣服衬的更白,二十二岁的人看上去似乎只有十七八岁。
说完了孟放想听的话,没等到孟放下一步动作。
看样子孟放好像有些不满意。
连鸳也不知道他怎么才满意,难受的动了动身体。
被杵着还挺疼的。
他一动,孟放盯着他又黑又沉的视线随着眨眼收敛了,低声而轻快:“着急了?”
连鸳:……谁着急谁知道。
不过没什么争辩的意义,仰头亲在孟放的下颌上。
有点刺刺的。
这人包厢吃饭时脸看着很干净,也就一两个小时的功夫,胡茬子就冒头了,长真快。
不好亲,但挺好摸的。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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