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儒家的理想主义派:孟子(1)(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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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有段论证是:“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

一切人的本性中都有此“四端”,若充分扩充,就变成四种“常德”,即儒家极其强调的仁、义、礼、智。这些“德”,若不受外部环境的阻碍,就会从内部自然发展(即扩充),有如种子自己长成树,蓓蕾自己长成花。这也就是孟子同告子争论的根本之点,告子认为人性本身无善无不善,因此道德是从外面人为地加上的东西,即所谓“义,外也”。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人应当让他的“四端”,而不是让他的低级本能,自由发展?孟子的回答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就在于有此“四端”。所以应当发展“四端”,因为只有通过发展“四端”,人才真正成为“人”。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下》)他这样回答了孔子没有想到的这个问题。

儒墨的根本分歧

我们由此看出了儒墨的根本分歧。孟子以“距杨墨”为己任,他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孟子·滕文公下》)很明显,杨朱的学说是反对仁义的,因为仁义的本质是利他,而杨朱的原则是利己。但是墨子的兼爱,目的也是利他,在利他这方面他甚至比儒家的调子更高。那么,孟子在他的批判中,为什么把墨子和杨朱混在一起呢?

对于这个问题,传统的回答是,由于墨家主张爱无差等,而儒家主张爱有差等。换句话说,在爱人的问题上,墨家强调同等,儒家强调差等。《墨子》里有段话说明了这个分歧,有个巫马子对墨子说:“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于越人,爱鲁人于邹人,爱我乡人于鲁人,爱我家人于乡人,爱我亲于我家人,爱我身于吾亲。”(《墨子·耕柱》)

巫马子是儒家的人,竟然说“爱我身于吾亲”,很可能是墨家文献的夸大其词。这显然与儒家强调的孝道不合。除了这一句以外,巫马子的说法总的看来符合儒家精神。因为照儒家看来,应当爱有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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