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孔子:第一位教师(1)(2 / 3)
在孔子的时代以前已经有了《六经》。《六经》是过去的文化遗产。《六经》又叫做“六艺”,是周代封建制前期数百年中贵族教育的基础。可是大约从公元前7世纪开始,随着封建制的解体,贵族的教师们,甚至有些贵族本人——他们已经丧失爵位,但是熟悉典籍——流散在庶民之中。前一章说过,他们这时靠教授典籍为生,还靠在婚丧祭祀及其他典礼中“相礼”为生。这一种人就叫做“儒”。
孔子作为教育家
不过孔子不只是普通意义上的“儒”。在《论语》里他被描写成只是一个教育家。从某种观点看来,也的确是如此。他期望他的弟子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成人”(《论语·宪问》),所以教给他们以经典为基础的各门知识。作为教师,他觉得他的基本任务,是向弟子们解释古代文化遗产。《论语》记载,孔子说他自己“述而不作”(《论语·述而》),就是这个缘故,不过这只是孔子的一个方面,他还有另一方面。这就是,在传述传统的制度和观念时,孔子给予它们的解释,是由他自己的道德观推导出来的。例如在解释“三年之丧”这个古老的礼制时,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论语·阳货》)换句话说,儿子的一生,至少头三年完全依赖父母,因此父母死后他应当以同样长的时间服丧,表示感恩。还有在讲授经典时,孔子给予它们以新的解释。例如讲到《诗》经时,他强调它的道德价值,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这样一来,孔子就不只是单纯地传述了,因为他在“述”里“作”出了一些新的东西。
这种以述为作的精神,被后世儒家的人传之永久,经书代代相传时,他们就写出了无数的注疏。后来的《十三经注疏》,就是用这种精神对经书原文进行注释而形成的。
正是这样,才使孔子不同于当时寻常的儒,而使他成为新学派的创建人。正因为这个学派的人都是学者同时又是《六经》的专家,所以这个学派被称为“儒家”。
正名
孔子除了对经典做出新的解释以外,还有他自己的对于个人与社会、天与人的理论。
关于社会。他认为,为了有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最重要的事情是实行他所说的正名。就是说,“实”应当与“名”为它规定的含义相符合。有个学生问他,若要您治理国家,先做什么呢?孔子说:“必也正名乎!”(《论语·子路》)又有个国君问治理国家的原则,孔子说:“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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