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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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街道的中段,在我前进方向的左边,就是比利时酒店了。我住那家酒店已经够普通的,但和这家比起来简直是金碧辉煌。比利时酒店是一座破败的高楼,外墙看上去应该有许多年没粉刷过,因为它非常肮脏邋遢,周围的房子反倒显得干净整洁。那些落满灰尘的窗户紧闭着。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和那位勾引他舍弃名誉责任的无名美女肯定不会在这样的地方逍遥快活。我非常恼火,因为我觉得自己被耍了,我差点转身就走。我走进去询问,只是为了能够告诉斯特里克兰太太我确实尽力了。

酒店的大门在一家店铺旁边。它是开着的,进门就能看到一块牌子:前台在二楼。我沿着狭窄的楼梯爬上去,上楼之后发现有个类似盒子的小房间,用玻璃隔起来,里面摆着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外面有条长凳,估计前台服务员的漫漫长夜就是在这上面度过的。我看不到人影,但有个电铃下面写着“服务员”。我按了铃,服务员马上出现了。他是个贼眉贼眼、面目可憎的年轻人。他穿得很随便,脚上趿拉着室内拖鞋。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尽可能以大大咧咧的口气去询问。

“斯特里克兰先生住在这里吗?”我问。

“三十二号房。在七楼。”

我惊诧莫名,半晌说不出话来。

“他在吗?”

服务员看了看前台里一块木板。

“他没把钥匙留下。你自己上去看看吧。”

我想不如趁机再问他一件事。

“太太也住这里吗?”

“只有先生一个人。”

服务员狐疑地目送我上楼。楼梯光线阴暗,空气沉闷。到处弥漫着难闻的霉味。爬到五楼时有个穿着睡衣的女人把门打开,她顶着乱蓬蓬的头发,默默地看着我走过。最后我终于爬到七楼,敲了敲三十二号房的门。房间里传来一阵响动,房门被打开了一半。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站在我面前。他没有说话。他显然没有认出我是谁。

我跟他通了姓名。我尽量装出轻松随意的样子。

“你不记得我啦。今年七月我曾在你家吃过晚饭。”

“请进,”他高兴地说,“我很高兴见到你。进来坐啊。”

我进去了。里面空间非常小,摆了几件法国人所谓的路易·菲利普风格[57]的家具,显得特别拥挤。那张木头床倒是很大,上面摆着鼓鼓囊囊的红色鸭绒被;此外还有一个大衣橱、一张圆桌、一个很小的洗漱台,和两张裹着红色布面的沙发椅。所有物品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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