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死胡同(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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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军比我帅、比我有钱、比我会哄女孩子开心、比我lang漫、甚至比我专一,但为什么他却在爱情的路上败给了我、而且输得这么彻底?”

“因为月老把属于我的红线系在你的脚上了啊!”江欣雨依旧没有正面回答,而且如果把自己喜欢他的真实原因出来,后者会骄傲的,江欣雨才不想看到莫天跃一脸臭屁的模样呢!

莫天跃笑了笑不再追问,开始思考以后的路究竟该怎么走。莫天跃不想十年后的今天,江云飞依然对自己不屑一顾、江欣雨照样左右为难。

不得不承认,莫天跃还是有那么一点商业细胞的。之前他之所以走火入魔,完全是钻进了死胡同,自己却没有走出来的本事罢了。

有了江云飞的提醒,莫天跃完全明白了,自己确实犯了好大喜功的毛病。要贪心点也没什么,关键是自己本身得具备蛇吞象的本领,而莫天跃刚好没有。

江云飞得没错,万丈高楼平地起,自己确实没有赚一亿的本事,但赚一百万莫天跃还是有那个自信的。一百个一百万不就是一亿嘛,莫天跃天真的想着,脑细胞不够用的他再次忽略了自己现在最多只有赚几个一百万的本事,至于一百个,那就得打上问号了。也幸好莫天跃没有弄明白这点,不然他还真的没有现在那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

至于江云飞提出转让房地产公司给自己的事件,莫天跃直接把它当成了玩笑,而且现在的自己确实也没那个胆子。要知道江欣雨的化妆品公司市值不到一亿,莫天跃去了一个月就留下了一副烂摊子。要是去了市值十五个亿的房地产公司,指不定又会整出啥幺蛾子呢。

如果把房地产公司搞垮,莫天跃百分之百敢确定,即使江云飞看在江欣雨的面子上留自己一条命,但脱层皮是少不了的。

在冰块里面呆了十分钟,效果还是挺不错的。最起码江云飞所的每一句话,莫天跃都深深的记在了脑海里。其中印象最深的要数最后那句:‘做自己最擅长的事,天才放错地方和垃圾没啥区别。’以前莫天跃读过不少管理书籍,错位铸就垃圾的道理他也清楚。但明白归明白,真要变成自己的东西还得亲生经历了一遍才可以。就像赵括一样,纸上谈兵天下无敌,但上了战场后貌似才几个回合就输得一败涂地。当然了,很多道理也不是非得亲生经历,现实中活学活用的例子比比皆是,莫天跃只是稍微笨点了而已。

“想什么呢?”看到莫天跃毫无预兆的摇了摇头,江欣雨好奇的问道。

回过神来的莫天跃自嘲道:“在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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