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轰动(2 / 6)

加入书签

住漏洞跑了大鱼,可不就是制定者的责任?而且,这也是耶波在掸邦的第一次掌权出手做事,自然要做的漂漂亮亮。

唐宋将草案看了一下,只修改了一条,便让耶波大量复印,不但每级军官人手都要一份,而且每个军营里面都要大量张贴,争取做到每个士兵都知道这个草案条例。因为这个廉政公署能不能顺利开展任务,还需要普通士兵大力支持啊。

其实,只要这个东西颁布下去,那些普通士兵想不支持,心里都会痒痒的止不住。

因为这条例里面除了主动自首减轻刑罚等条文外,最具吸引力的就是举报这一项了。

凡是举报者,非但可以获得军政府的高额奖励,而且如果查出来他所举报的确有其事的话,还可以获得被举报者十分之一的家产。在掸邦这个穷困潦倒的地方,只要这些军官有犯法的地方,那大都是跟利益有关的,或许是贪污挪用,或许是掠夺百姓等等等等,那家产自然有一些了,或许还会很高。除了这些奖励之外,举报者在政治上还可以得到一定的回报,比如说升官,比如说成为军政府后备干部。当然了,如果举报者是个平民百姓,那也只有经济上的奖励了。

举报的利益这么大,而且不管有没有这事,只要举报了,那就可以搞臭某些对手。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东西一颁布的话,那就会成为一个大杀器,撞到刀口上那就很难避免。因此,耶波还为举报设立了一定的门槛,那就是不能捕风捉影,必须有真凭实据。

另外,凡是毫无证据的诬告,直接反坐,就是说,告人家什么罪名,反坐到自己身上也是什么罪名。这样可以从很大程度上杜绝廉政公署条例被有心人利用。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打击举报者的积极性,不过,在廉政公署刚开张的时候,这条例刚刚好,否则,耶波就算有一个团的兵力,那也很可能忙不过来的。现在的掸邦简直乱的一塌糊涂,只要是没点职权在身的的普通老百姓又或是士兵,谁没有受过欺压?谁没点冤屈在身?估计就是一些低层军官,心里也有不平的地方呢。

至于主动自首而获得离职补偿金以及举报奖金的来源,当然是来自于掸邦军政府的财政部——看看,德钦果然够嚣张,财政厅居然变了财政部。本来么,唐宋想着掸邦既然穷成这样,是不是从自己的腰包里掏点出来作为奖励的,不过,耶波又怎么敢让唐宋出钱?所以那奖金自然是掸邦的事情了,牵涉不到唐宋个人头上。

看到这个条例,唐宋想了想,也就没有修改——要是自己掏钱的话,那说不定会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