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跟班(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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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不过酒还是一口喝了。虽然他从来不喜欢喝酒,因为音道的关系也不能喝酒,不过孙行义话已经说到了,若不喝,还真以为看不起他呢。不管这人是怎样得罪了丁英,是不是活该被人追杀,又是如何的心狠手辣,但男人气还是有一点的,值得跟他喝两杯。

娃娃烧锅,老婆做菜,这两人手脚倒是挺快的,一阵阵功夫便忙了几碟小菜,然后他们也便坐到桌子边——反正,除非必要,这屋里是不能呆了。

孙行义的老婆年纪不大,二十五六的模样,长的也还比较端正,就是黑了一点,其实,这也是缅甸人的特征,想到这儿找白嫩嫩水灵灵的姑娘,那得万里挑一还未必挑得到。

娃娃嘛,倒是比较活泼可爱,一刻也停不下来,也不害怕人,对唐宋一直叔叔叔叔得叫个不停,他虽然年纪小,还不懂事,不过他也好奇那几个来追杀他们的坏人是怎么被摆平的,正追着唐宋想拜师学这门本事呢。老实说,这么点娃娃就能有这样的心思,已经足够早熟了,换到国内同等年岁的孩子还做不到这地步呢。由此可见,孙行义的残酷教育,某种程度上似乎还是有点效果的。

“唐先生,这个,我想你也不会无缘无故路过这荒郊野外还恰巧救了我们一家吧?莫非您对这掸邦有什么想法,所以才孤军深入,查探详情?如果先生有什么能用上我的地方,请一定明言,我这人烂命一条,也没别的什么本事,跑跑腿,打探个什么消息,还是能够胜任的。”

呵,别看这人看似粗话不断,莽大汉一个,可心思还不错,居然一下子就说中了唐宋的目的。也是,他唐某人现在什么身家,什么地位,如果不是有大动作大目的,又怎么可能开着那样一辆满载军火的吉普孤身一人出现在掸邦这样的荒郊野外?唐宋笑了笑道:

“你这腿都伤成这样了,还想帮我跑腿打探消息?”

孙行义一拍大腿,虽然没拍着伤处,却也忍不住一阵龇牙咧嘴,故作豪爽地道:

“只是贯穿的皮外伤罢了,又没伤着骨头,十天半个月就好了,到时候又是好汉一条。想必唐先生的大事不可能十天半月就能完结的吧?”

唐宋摇摇头:

“那可未必,就看这掸邦的人识不识时务了,说不定一两天就完事了。”

这下孙行义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唐先生实在高看掸邦人了?这里军阀割据,大小势力丛生,呵,识时务这三个字跟他们从来没有任何关系,宁可打生打死,打到最后一个人,要不然也不可能有那么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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