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斩仙台(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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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成仙好。

成了仙,能得长生。

似乎也能心想事成。

心想事成?

只不过是最无聊的一句唾沫。

修仙时要清心寡欲,成了仙要斩断情丝。

谁定的狗屁规矩?

却偏偏有人为这个狗屁规矩卫道。

她被九天荡魔祖师拿住,用天勾穿了琵琶骨。

鲜红的血,染透云衫,疼的咬破樱唇。

一身狼狈,却依然花容月貌。

她甚至没有名字,只是个刚刚得了人身的白猫。

她跪在殿角,雷公缓缓走到殿下。

雷公见到她时,满眼怜爱,她见到雷公时,甜甜的一笑。

殿中坐着王母,威仪八方。

明明一副好容貌,却偏得面沉如水。

也许,不苟言笑,是每个帝王必须学会的一招吧。

“雷神公子,我天庭待你不薄,你却犯下六条大罪,你认吗?”

六条?怎么凑出来的?

为人臣子,只能颔首,淡淡一句:“六条也好,六十条也好,唯有听凭发而已。”

天庭的发,轻者削减官职,重者天雷劈死,大多会被流放人间。

他得风清云淡,他等得无所谓然。

见他并不服气,便一条一条的给他听。

“降雨时,你不遵从仙旨,多劈了一道雷,是抗旨之罪。”

掌心降雷,赶跑妖魔,却被王母成是罪,随她吧。

“你带异物回到天庭,是欺天之罪。”

异物?不过是一只将死的白猫,天庭众仙云集,却容不下半条性命。

“异物虽然未进天门,你却在外私建府宅,是愈礼之罪。”

两间石屋,一方院,府宅?

“你自断左手,骗去君公两粒复生丹,是欺仙之罪。”

君公每日炼丹,千粒万粒都被玉帝王母当饭吃了,区区两粒,也能扣上罪名。

“你亲手将异物调教成妖,是入魔之罪。”

不过是救它性命,任仙气滋养,得了人身,却被是妖魔。

“你与妖魔相恋,做出不耻之事,是逆天之罪。”

相恋?不知道算不算有。

不耻?你们现在用天勾穿着弱女子的琵琶骨,谁才是真正的不耻?

六条大罪一一完,雷公轻轻点头,淡淡一笑:“有凭有据,我无话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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