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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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声喟叹在车里清晰可闻。

宋明洋心一跳。

盛和洲关了手机,转头看了眼酒吧亮着灯的门楣,眉眼敛起。

“走吧。”

酒吧里狂欢还在继续。

一曲完毕,客人都在鼓掌,更有几个一直要求安可。

沈星箩没管,弹完这首曲子就下了小舞台,把原来的贝斯手黄四换了上来。

小舞台上老三带着乐队的人还在继续。

她坐在吧台前看着小舞台。

“这是你新的乐队?”

旁边的人给她递了一杯酒,酒里浮沉着几块碎冰。

沈星箩转头,江山站在她面前。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

沈星箩一笑,整杯酒倒进了嘴,“来了怎么不叫我?”

江山脸上架着一副眼镜,身上难得穿了西装,削弱了他身上痞气,端得是人模狗样。

他端起杯子,同样一口喝尽了杯里的酒,轻笑一下,“我来的时候你在台上演出,我就站在底下看了会。别说,我还是习惯你打鼓,你弹贝斯我觉得奇怪。”

沈星箩摇头,“鼓对手的要求太高了,我现在打鼓力道不行。”

江山眉头轻皱,“这手....医生到底怎么说?”

沈星箩摊开右手,垂头看着右手手心错乱的掌纹。

她以前总听老人说掌纹错乱的人生会比较复杂,她从前不信,后来不得不信。

“还能怎么办?医生说伤成那个样子,只能养着,别的没办法。”

沈星箩语气淡到极点,说得仿佛与她无关,全然不在意的样子。

江山顺着看,她右手手腕有一道极淡的疤痕,从手腕上三厘米的位置斜斜蔓延到手掌三厘米。

整条疤不过六厘米长度,却斜穿了手腕。

她的手腕不是个好话题,江山岔了一个新的。

“你这乐队素质还不错啊,主唱加分,鼓手不如你,键盘不如我。”

沈星箩也看台上演出的乐队。

整个乐队年纪普遍在23、4,算得上是非常年轻的乐队,但是整体音乐素养参差不齐,老三是正经音乐学院科班出身的,功底比其他几个人都要扎实。

“是不错,不然我也不会留下他们。”

江山眉一挑,脸上蓦然带上了几分跃跃欲试,“你现在弹贝斯,要不咱们再试试?我还没跟弹贝斯的你合作过。”

沈星箩一抬头,江山眼睛里闪着光,像是与对手狭路相逢的剑客,必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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