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女儿节火灾(4 / 4)
火过后,根据李路的命令,帝国政府成立了有多个部门成员的“改进工作场所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头一年就视察了两千多个工作场所,听取上千个人的相关证言。这个委员会的第一个四年任期,是后来大家所的“工厂立法修法的黄金时期”。大英帝国的《劳动法》就是在这一时期通过的。
锦辉火灾惨案后来成为立法的依据。《大英帝国劳动法》规定,工作场所每三个月就必须进行一次防火训练。同时颁布的消防律例规定,在五层以上超过两百名工作人员的楼层,必须安装防火喷淋系统。而在任何一个超过两层、雇员超过二十五个人的工作场所,都必须安装报警系统。
李路没办法阻止血汗工厂的存在,他只能尽力改善工人的处境,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资本这玩意来到世间就是要吃人的。百镀一下“重生大唐做可汗爪书屋”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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