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丹药,换烤肉(2 / 3)
着一丝凌冽,唇角却是勾人的笑。
陆家人永远都是这般嘴贱且自以为是。
这个陆梦蝶时常与她哥哥一起来陆安长这边。
陆植匆是个色鬼,而这个陆梦蝶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马屁精,天天跟在陆绮月身后拍她的马匹。那时候,她与陆绮月表明上关系不错,这陆梦蝶便十分嫉妒,经常找人用各种办法找她麻烦,做一些恶心至极的恶作剧。
原身不愿挑起事端,只是默默忍受。而她倒好各种得寸进尺,直到后来,实在是做的太过分,害的她好几日卧床休息,这才陆安长送回了自己家,也算是消停了下来。
至于她身边那个男子,她还真的不认识,却不难猜。
陆家这两年名声大噪,除却是财力增强,还因为陆绮月有一个亲哥哥陆绮阳。这陆绮阳据说天赋特别好,是陆家的骄傲,更是有机缘。在很小的时候便得到一位高人的赏识,跟随那位高人前去学习。
云九幽打从记事起,就没见过这个人。
这男子长得还算不错,正直端正,与陆安长有六分相似。但是那脸上的自命不凡却是十分明显,就差在脸上用红笔写四个大字“我是天才”。
而身穿云家家服,带队之人看上去十分清隽,眉宇之间透露出一丝朗气。虽然他周生灵力流转,看上去实力丝毫不弱于陆绮阳,却态度随和为人谦逊,笑起来仿若春日的阳光,温煦舒服。
这一身天蓝色与白色相间的云家家服更是将他身上的朗气衬托的淋漓尽致,清隽的五官,明润的眸,在月色之下分外光洁。
“梦蝶姑娘这话有些过了,吃东西,本就是怎么好吃怎么来,原本就是我们前来打搅了人家吃饭,应是我们失礼在前。而且这位公子此番举动虽然不甚文雅,确是真性情,让人觉得这鸡腿十分好吃,勾的我馋虫都出来了。”
云陵城微微一笑,那俊朗的眉眼越发明显。
云九幽听见这男子叫自己公子,先是一愣,后来反应过来,自己此刻穿的可是男装。
带着斗笠,又长着这般瘦小的身板,被当做男人……确实不奇怪。
陆梦蝶听见云陵城这般一说,脸上甚为不悦,但是在看着他清朗俊秀的脸,面上微微一红:“陵城公子说的对,是梦蝶失言了。听陵城公子这么一说,梦蝶也觉得这肉挺好吃的。”
云九幽听见陆梦蝶的称呼微微一愣,眼睛不由自主的看向了云陵城。
云陵城,云家嫡系子孙,是云九幽这身体至亲之一。他年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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