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曲名《咏柳》,龍吟一十八!(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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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少年,很危险!”

何仙姑眼神示意了一下,太初略微转头望去,看向了一个面容普普通通,在五楼诸雄中毫不起眼的一个少年。

正是步非凡!

“我也察觉到了,雷霆霸血,在面对他的时候,沸腾了!”

何仙姑素手把玩着一缕青丝,道:“你觉得,他和冥子的第二分身比!”

“他更强!”

“哦?!”

何仙姑来了兴致。

要知道,太初的个性是很要强的,他和冥子第二分身战成了平手,却承认步非凡比冥子第二分身更强。

这也在侧面表明,步非凡比他强!

正在饮茶的步非凡也抬起了头,不经意间瞥了一眼何仙姑和太初。

“刚才未细细打量,此刻确实如你所言,我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何仙姑不自觉的紧了紧玉手。

“这等人物,竟然不显山不漏水,在洪荒从未听说过!”

太初也有些惊容。

盖代天骄?!太初和何仙姑都不怕。

那些蹦跶的最欢的,往往都是第一个死的。

但拥有如此可怕的实力,却在洪荒没有一丁点名头,这说明步非凡的心性,已经达到了一种很高的境界。

要知道,一个大半辈子穷困潦倒,突然得到一笔横财的人,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可劲的宣扬。

过上纸醉金迷的日子,这些不是最重要的,最要紧的是,将自己纸醉金迷的生活,尽量通过一些手段,让那些欺辱过自己的人了解的明明白白,然后看着他们羡慕嫉妒恨的表现,这才是最舒爽的。

起码何仙姑和太初,就逃不过这种性格使然下的作祟。

他们,被太清圣人老子和原始天尊激活了体内的血脉,得到了先天灵宝,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威震自己的名头。

何仙姑一日连灭大小八十一家宗门,杀了十几万魔修,血流成河,白骨如山,这,是扬名的手段。

太初仗着扫霞衣的极尽防御,前往幽冥血海域对决冥子第二分身,这也是立威的手段之一。

被诸多人围拢恭维的体验,真的很美好!

可步非凡不一样,他完全不在乎这些虚名,这点,才是最可怕的。

虽然步非凡只是换了容貌外形而已,如果他以真身显化,估计朝凤阁会被喧嚣声掀翻。

但诚如何仙姑和太初所言,步非凡不管是以何种身份出现在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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