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我记起你的眼睛了(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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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相隔,没什么怕的。

可惜秦澈走的第一天,温晗就有点想他,那种挠心尖的想。

温晗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独立自主的人。

自小娘亲是放养,来了这里也是个居无定所的。

她的心总在游荡,养了一只鑫爷在旁边呆着,也从没想过谁,也不知想人是个什么样的滋味。

可她被秦澈宠的不再像之前那么自主,几日未见,她吃饭,想起的是撒娇的秦澈,她睡觉,想起的是卖萌的秦澈。

都说爱情是种病,温晗原来不信,直到自己患了这种病,才知道入骨是个什么滋味。

这样的日子温晗熬了三天,觉得实在不太舒服。

到了第四天的时候,温晗准备去瞧瞧秦澈。

好不容易熬到了夜深。

温晗早早就让丫鬟小厮们都下去休息,自己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换了一身夜行服,准备去洛府瞧瞧人。

鑫爷的夜行服才穿了一半,瞧着温晗要走,小短腿倒腾了两下。

“嗷呜”等等爷。

温晗回头,嫌弃地看了她一眼。

“你要去做电灯泡?”

闻言,鑫爷穿夜行服的动作顿了一下,自己低下头舔了舔自己的小爪子。

“电灯泡是什么东西?我也想当一下。”

温晗还没出门,门前就传来一声声响。

温晗和鑫爷一愣,抬眸向着门前看去。

秦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前。

鑫爷扶额。

“嗷呜”得,不用出门也能做电灯泡了。

温晗嫌弃,身子挡在她前面。

秦澈的头一歪,瞧着鑫爷:“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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