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主角就算了,混混也敢?(1 / 3)
巷子内,灰色布衣的小女孩,面庞有些许煤炭涂抹的乌黑,一头黑发在那风中少许的飘凌下更有着独决的断然。
如今她正面对着三名身材一米七的壮汉,每一位都半裸赤身,纹身附体。
“哦呀呀,这不是经典的桥段场景吗?”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主角会突然出现,然后解救那个小女孩,小女孩再舍身白给?
瞟到小巷子里内的情形,布莱恩嘴角微微一笑,但由于角度的问题,在看向那几个混混时,眼中竟携带着一抹狠辣。
可就是这一抹狠辣的目光,如若针毯,即刻将领头男子吸引。
对于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的他来说,那一抹目光不亚于野兽与猎物的区别。
“你这臭小子,你这什么眼神?找打是不是?”
别以为穿一身贵族服,老子就不敢弄你,给你一个机会,给老子滚!老子的猎物别特么动!
这句话很是霸气,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已经把一个混混演的淋漓尽致了。
“这……算是找茬?”
布莱恩目愣的看了看这三个混子,一时间有些懵,但为了确认他说的是不是自己,还是用食指指了指胸前。
“你…这是在说本少?”
“兔崽子,你是故意找死是吧?老子的话你没听清楚?”
见那公子如此不识好歹,领头男子开始捏了捏手中的拳头和脖子。
对于有着那种眼神的人来说,想要解决冲突,就必须展现出自己强势的一面,对方才肯就此罢休。
喂喂?本公子只是路过啊,你们的事我不太怎么想管,但你这辱人的态度,怎么听着让人那么火大呢。
本少刚刚就受到了憋屈无处发泄,如今还要被你们这些混混瞧不起,这未免活的过于窝囊了吧!
记得布莱恩家族可以通过精血召唤烈焰剑,这是家族的固有武器,由于在被主角杀死之前布莱恩用过这把剑和主角决斗过。
如此一来,也正好可以对眼前几个混混小试牛刀,而且以布莱恩的身份,杀死几个混混好像也不碍事吧?
想到这里,布莱恩面无表情的伸出掌心,直接利用最基础的魔法对着皮肤刻画了一个固有符文。
这个符文是布莱恩印象深刻之一,其原因恰恰是当时游戏的过场动态画面就单独搞了一个布莱恩的特写,但很可惜,无论招式多么华丽,最后还是被主角一刀解决。
此刻,在当符文画好后,鲜血已从掌心的纹路逐渐下滴,当血液滴落地的瞬间,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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