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0章 欺诈是不可避免的(2 / 3)
实话啊,刑法理论,面对层出不穷的诈骗想象,感觉有点力不从心,毕竟人的想象力是有限的,人的邪恶创作力却没有上限。
我曾经举了两个例子,让大家分辨诈骗罪与非罪的问题,一个就是之前开美颜骗打赏,一个是抠脚大叔冒充美女骗打赏,我们的自觉人认为一和二都是犯罪,还是都不构成犯罪呢?还是一个构成,一个不构成呢?”
现场的观众们神色再次凝重了起来。
他们对苏浩的话也非常认可。
那就是刑法是对人道德规范最基本的要求,但是却不能完全面对层出不穷的诈骗想象。毕竟研究法律的人的想象力是有上限的。但是人们的邪恶创造力却没有上限,没有边界。
就好比苏浩如今讲的这几个案例,他们都有些难以辩解是否属于诈骗犯罪行为。
而直播间里的网友们也都纷纷议论。
“构成。”
“不构成。”
“我觉得第一个不构成,虽然开了美颜,但是好歹是本啊。第二个冒充别人肯定犯罪了。”
“我觉得都构成犯罪了,反正都是骗人。”
“……”
苏浩听了现场观众们的反应,便继续说道:
“看来打击的直觉和想法都差不多,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因此所有的法律训练,其实都让我们的法律直觉,要变得更加敏锐。
很多人都认为开美颜不构成诈骗犯罪,而抠脚大叔冒充美女骗打赏那就构成了犯罪,为什么呢,刑法只能打击最严重的诈骗行为,诚信是法律的追求。所以现实世界并不是无菌的真空世界,欺诈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一种欺诈是社会生活可以接受的,那么就没有必要通过刑法来打击,很多时候啊,人们必须学会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中如何生活。刑法只能给人最基础的保护,而人们也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应该受到刑法打击的这种最严重的欺诈行为也许有两个标准,一个是这个危险是否是社会所禁止的。比如说网络聊天,对方的长相经过了一定的修饰,这种风险是打击可以接受的,这就如素颜和整容有较大差距,但是人们可以接受的,这种风险社会可以容忍。
在婚恋交往中,对方是否隐瞒恋爱史,是否隐瞒性历史,这些危险也很难通过法律来消除,人类的婚恋历史充满了这些风险,社会不可能禁止这种风险。
二是看被害人交易的目的是否彻底落空,以至于被彻底的物化,被工具化,在抠脚大叔
↑返回顶部↑